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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4-02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转增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转增股数5
    每股转增股数0.5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142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人民币0.135元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4月30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4年5月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8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公告编号:(临)2014-024。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4年4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51,477,011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转增5股,共计派发股利37,721,551.65元。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77,215,517股,增加125,738,506股。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按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425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5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二)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4月30日

    (三)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4年5月5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4月2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经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确认,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持有股份外的其他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送股转增合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68,619,011 34,309,50634,309,506102,928,517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7,000,000 3,500,0003,500,00010,500,000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65,180,000 32,590,00032,590,00097,770,000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40,799,011 70,399,50670,399,506211,198,51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0,678,000 55,339,00055,339,000166,017,000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10,678,000 55,339,00055,339,000166,017,000
    股份总额251,477,011 125,738,506125,738,506377,215,517

    七、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情况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总额377,215,517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19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联系部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1061

    传 真:0574-87831133

    联 系 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九、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