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9版)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项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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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项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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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项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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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7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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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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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4-01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暑平、廖晓明、梁宇行、许庆群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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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79年6月
注册地址: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28、29楼
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注册资本:63066万元
经营范围:境内外房地产投资、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经营;承包国内外工业及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及设计;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生产、经营及配套供应;酒店、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接受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和房地产顾问、中介代理;在海外举办各类非贸易性企业。承包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向本公司在国外的承包工程、企业派遣劳务人员;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2)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6年5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东14-16楼
法定代表人:杨坚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风景园林、道路、桥隧、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在本省承担下列任务:①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②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③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④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除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3)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1年5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法定代表人:张国宇
注册资本:3800万元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承接大中型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监理业务,承接国外贷款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中外合作监理业务。兼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4)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57年11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6号之一10—17层
法人代表:崔浩江
注册资本:13085万元
经营范围:承包各种通用民用建筑项目的建设施工及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加工建筑机械零配件;勘探;油漆;搭棚;起重吊装;施工试验;拆迁;制造、加工家具;来料加工搅拌混凝土,生产销售混凝土;代办货物运输;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5)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7年7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号好世界广场3101室
法人代表:罗小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代订酒店服务、照片扩印及处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清洁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停车场经营(分支机构经营)。
(6)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建设五马路十二至十四巷29、30号好世界公寓2-3层
法定代表人:曾东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有效期至2013年11月26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建筑装修工程咨询服务;园林绿化施工及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4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十楼
法人代表:李永森
注册资本:5019万元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一级)、建筑设计(乙级)、商品房租赁、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内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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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接受其提供的土建、装修、监理、设计等服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装修、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和物业管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3.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4-01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12,110万元
● 本次担保属于反担保
●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9.94%股份。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业务经营的需要,珠江实业集团拟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2,110万元的担保。
应珠江实业集团要求,本公司就上述担保向其提供相应反担保,反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110万元,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反担保的额度包括在经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5亿元反担保额度之内。
(三)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29楼
(三)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630,659,294元
(五)经营范围:境内外房地产投资、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经营。承包国内外工业及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及设计。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生产、经营及配套供应。酒店、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接受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和房地产顾问、中介代理。在海外举办各类非贸易性企业。承包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向本公司在国外的承包工程、企业派遣劳务人员。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六)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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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693,806.37万元,负债总额为1,236,270.19万元,银行贷款为490,6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92,184.29万元,净资产为331,562.72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015,424.56万元,实现净利润50,080.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范围
反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人民币12,110万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反担保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反担保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依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此次担保完成后,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11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27%。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