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调整后的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授权期限自提交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的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在此议案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互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9月18日
2、注册号:38408985-000-09-08-6
3、注册资本:5,950万美元
4、住所:UNITA 13/F EMPIRE LANDCOMMERCIAL CENTER 81-85 LOCKHART ROAD WANCHAI HK
5、主营业务: 贸易、投资。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368,560万元,净资产为67,001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845,063万元,营业利润2,331万元,净利润2,332万元。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上述新增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18,306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增加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进一步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新增互保的控股子公司均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统一选派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对其重大决策实施控制;公司审计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其经营状况。公司能充分了解新增互保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从而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201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新增互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新增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的互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编号:2014-02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三)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关于增加201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4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四、登记方法:
1、报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报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8:30—17:00。
五、其他事项:
1、报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4层董事会办公室;
2、参加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4、联系人:赵东华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 月 日——2014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上接B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