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9版:信息披露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8版)

      6、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采购设备和材料所致。

      ■

      注:1、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产品价款和佣金,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本公司收取8%。的佣金。

      7、与华翔商旅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翔商旅”)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翔商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翔商旅采购机票所致。

      ■

      8、与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峰梅”)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翔”)向沈阳峰梅采购现有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交易所致。

      ■

      9、与Helbako GmbH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Helbako GmbH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上海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哈尔巴克”)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所致

      ■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汽车零部件所致。

      ■

      2、 与宁波华乐特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乐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宁波华乐特销售零部件等产品。

      ■

      3、 与华众控股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翔饰件”、“特雷姆”、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诗兰姆”)向华众控股销售汽车零部件等产品。

      ■

      4、 与成都华众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成都华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成都华众销售零部件交易所致。

      ■

      5、 与宁波劳伦斯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劳伦斯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特雷姆”向劳伦斯零部件产品所致。

      ■

      6、与江铃华翔发生的销售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江铃华翔销售模具及零部件产品所致。

      ■

      7、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进行出口销售商品交易所致。

      ■

      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出口代理业务,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本公司收取8%。的佣金。

      8、与沈阳峰梅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通过沈阳峰梅销售松下、马自达相关零部件交易所致。

      ■

      注:由于沈阳峰梅要发生开票费、客户沟通费,按照客户的要求,沈阳峰梅将提取1.5%管理费后进行销售。

      (三)其他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长春佛吉亚给本公司提供计息借款所致。

      ■

      2、与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华翔酒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华翔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商务活动在象山西周华翔酒店产生餐饮住宿费用所致。

      ■

      3、与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拓新电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拓新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办公场所产生的租赁费、水电费委托其代付所致。

      ■

      4、与江铃华翔发生其他关联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与江铃集团公司给江铃华翔提供不计息对等借款所致。

      ■

      5、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1)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井上华翔、宁波艾蓓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向沈阳峰梅租赁厂房和设备所致。

      ■

      (2)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通过沈阳峰梅代付职工工资,以及代交水电煤费用所致。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华翔商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中心天高巷255号,法定代表人为郑才玉。主要经营范围为代订机票、车票、酒店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华翔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商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华翔集团全资子公司,华翔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辞美先生是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商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商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与该公司之间采购机票交易额为800万元。

      (二)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原“沈阳住三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为20,521.63万元,注册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号,法定代表人舒荣启。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产品、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制造、成套设备及配件、发泡缓冲件、胶带的批发,主要客户为一汽大众、华晨宝马等。宁波峰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峰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沈阳峰梅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沈阳峰梅公司总资产为7,009.90万元,净资产6,638.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79.86万元,净利润为493.6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舒荣启为宁波华翔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峰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沈阳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之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为25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750万元,厂房租赁和设备租赁费用预计950万元,代付员工工资和水电煤等日常开销费用预计400万元。

      (三)Helbako GmbH

      1、基本情况

      Helbako GmbH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多年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专业性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产品包括:报警器、燃油泵控制模块、无匙进入系统敞篷类轿车的顶篷控制系统等,每年销售额约为5500万欧元,主要客户是宝马、奔驰、大众、奥迪和保时捷等高端客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Helbako GmbH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Helbako GmhH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下属子上海华翔哈尔巴克与该公司之间采购商品的交易额2500万元。

      (四)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育民路2088号,法定代表人为周辞美先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470万元,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长春消声器消声器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得,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5亿元,净资产为4.92亿元,营业务收入22.54亿元,净利润2.04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本公司持股97.60%控股子公司长春消声器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杜坤勇、金良凯,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为宁波华翔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本公司长春消声器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长春消声器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5,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25,000万元,长春佛吉亚为本公司提供不计息对等借款5000万元。

      (五)华众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结算单位:人民币)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总股本8亿元,主要持股人为周敏峰。公司是为国内外著名中高档汽车制造商提供塑料车身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主要OEM供应商之一。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及精密模具,以及同类产品在豪华游艇等非汽车行业的应用,包括ABCD柱、保险杠、前端框架、发动机罩盖等。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客户包括一汽大众、上海通用、上海大众、长安福特、北京奔驰等。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09亿元,净资产为4.67亿元,营业收入5.26亿元,净利润为4,76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控股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控股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诗兰姆”、“特雷姆”与该公司之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750万元。

      (六)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399号,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摩托车模具、夹具设计、制造;汽车制动器总成,组合仪表制造,装饰面料制造。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得,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78.03万元,净资产为3,083.77万元,营业收入7,405万元,净利润为691.4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华众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华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为750万元,销售商品金额为2000万元。

      (七)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欧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设计和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6亿元,净资产为7,957.27万元,营业务收入1.44亿元,净利润为2,601.3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华乐特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向该公司采购货物交易额为6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额为2000万元。

      (八)宁波劳伦斯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主营经营范围:汽车车身、汽车零部件、复合材料制品制造。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04亿元,净资产为3.9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94亿元,净利润为2,761.8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华翔集团,华翔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辞美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劳伦斯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特雷姆、华翔饰件与该公司采购货物交易额1500万元,接受劳务费用为500万元,销售商品金额为2000万元。

      (九)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由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90%)与赖彩绒(股权10%)共同投资建造的度假休闲酒店,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法定代表人为赖彩绒。主营经营范围:餐饮、住宿等。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88.65万元,净资产为37.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69.96万元,净利润为222.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股东华翔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赖彩绒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酒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涉及交易金额为250万元。

      (十)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注册地:浦东花木镇白杨路1160号,法人代表人为周海云。主营业务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仪表,仪器,五金件加工,模具设计,开发,制造等。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49.82万元,净资产为95.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7.83万元,净利润为12.4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拓新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发生租赁费及所委托其代付水电费约为600万元。

      (十一)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地南昌市昌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段山虎,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江铃华翔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9亿元,净资产为1.06元,营业收入3亿元,净利润为1,895.82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铃华翔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江铃华翔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货物金额为1500万元,销售商品金额为1000万元, 本公司给江铃华翔提供不计息对等借款2000万元。

      (十二)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法定代表人郑才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华翔集团持股30%,且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周辞美先生先生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依据相关规定,进出口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后,华翔集团占进出口公司30%的出资额,郑才玉为70%。进出口公司主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是象山县唯一一家进出口“双便”企业,暨享有绿色通道(优先通关,优先退税),也是宁波市“政关”重点扶持50家进出口企业之一。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1亿元,净资产为1,967.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0亿元,净利润为70.21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参股股东华翔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先生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进出口公司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4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12,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华众控股与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劳伦斯与德国Trim、特雷姆、华翔饰件;沈阳峰梅与沈阳华翔;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上海哈尔巴克与Helbako GmbH之间采购货物,以及华翔商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采购机票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华众控股与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江铃华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劳伦斯与特雷姆、华翔饰件之间的销售货物关联交易均以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之间以优于市场价的协议价格进行;公司与拓新电子发生关联交易以产品市场价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按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向委托单位收取8%。的佣金,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沈阳峰梅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另外,厂房租赁价格以当地市场价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生产设备租赁价格以不超过折旧额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员工代付工资以当地实际支付金额进行交易,水电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华众控股与本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华翔商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Helbako GmbH与上海哈尔巴克;劳伦斯与德国 Trim、特雷姆、华翔饰件;华翔酒店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铃华翔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峰梅与沈阳华翔、井上华翔、ABC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周晓峰、杜坤勇、金良凯回避了该项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消声器与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长消厂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雷姆、诗兰姆、华翔饰件与华众控股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德国 Trim、特雷姆、华翔饰件与劳伦斯,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与宁波华乐特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材料买卖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华翔商旅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机票采购,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上海哈尔巴克与Helbako GmbH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进行原材料采购,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约定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铃华翔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源于公司商务活动发生餐饮住宿费用,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向华翔拓新电子支付发生水电费用属日常开销,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沈阳峰梅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沈阳华翔、井上华翔、ABC公司与沈阳峰梅发生厂房租赁和设备租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进行。沈阳华翔通过沈阳峰梅代付员工工资,以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水电煤费用均属于日常开销,以实际开销费用为准,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公司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19家,分别是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宁波特雷姆汽车饰件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零部件研发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华翔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主岭安通林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公主岭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扬州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德国华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

      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2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7、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NBHX AUTOMOTIVE” 向银行借款2000万欧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14年5月16日8:30—10: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严一丹;联系电话:021-68949998-8061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2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段山虎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杜坤勇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金良凯先生、独立董事朱红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