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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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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公司注册地址:永昌县河西堡镇,注册资本:1425万元,法定代表人:石怀仁。公司主营业务为:农、林、牧业的主副业产品的种植(不含种子),化肥销售;大麦、小麦、向日葵、南瓜、黑瓜籽、洋葱、枣、梨、马铃薯农作物的去籽、净化、分类、去皮、包装、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2、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武威黄羊镇新河街1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宗文。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农副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的批发零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3、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福。公司主营业务为:薯类、蔬菜、水果、花卉的农业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马铃薯、蔬菜、水果、花卉的种植、购销;其他农作物的种植、购销。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4、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郊老寺庙,注册资本:68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希天。公司主营业务为:番茄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5、张掖市老寺庙养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郊老寺庙,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经富。公司主营业务为:畜禽(不含种畜禽)养殖、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6、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景泰县一条山镇,注册资本:1126.22 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克勇。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农作物、花卉、牧草良种种子,果树苗木的生产加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培训,生产技术指导,农药。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7、甘肃省国营小宛酒厂
公司注册地址:瓜州县小宛农场,注册资本:5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庆肖。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其他酒、饮料。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8、甘肃八一磷肥厂
公司注册地址:永昌县河西堡镇,注册资本:80万元,法定代表人:姚兴先。主营业务为:普通过磷酸钙制造、销售、复混肥、掺混肥、专用肥制造、销售、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叶面肥、钾肥制造、销售。兼营:化肥、农膜、农机具批发、零售,农副产品(不含小麦、玉米)购销,农化技术信息服务。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9、甘肃省酒泉农垦印刷厂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地区酒泉市祁连路35号,注册资本:45万元,法定代表人:孙镇江。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中介服务)农科项目的研试、示范和推广、农技人员培训、职业教育。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0、甘肃省农垦电力局
注册地址:甘肃省玉门镇川北镇,注册资本:136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谊农。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供应;兼营电路、电器设备的设计、安装,仪表修理,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1、甘肃条山农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泰玉路68号;注册资本:1265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永红;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作物种植;建材、服装、化肥、农药、地膜的销售;农副产品购销;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的分装)加工、销售;普通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12、甘肃农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8号;注册资本:2450.09万元;法定代表人:吴键;公司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衣物干洗(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二)履约能力的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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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其中:
(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每年最后一个月支付清结。
(2)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定做人在交付产品30日内支付价款。
(3)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
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历史的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这些交易属于正常的经济往来。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公司制订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董事会就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3、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各项程序,交易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分别与有关关联方签署了采购或销售协议。实际交易价格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货款也按实际价格分批结算,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或次年4月份均按合同及时结算完毕,协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本公司2013、2014年度等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 5月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五)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7、《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201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2、截止2014 年5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力。
四、会议登记手续: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 至11:30 分、下午14:30 至16:30在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符继军 刘 彬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5楼证券事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下列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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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回避”、“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 2014年5月28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9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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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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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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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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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3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600108)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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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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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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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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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将租赁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甘肃省黄羊河农场6,500亩土地,每亩租金200元,总计1,300,000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经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集团”)协商,公司与甘肃农垦集团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甘肃农垦集团下属甘肃省黄羊河农场6,500亩土地,每亩租金200元,总计1,300,000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董事会公告,事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朱宁、罗俊杰、李通国、李铁林、曹香芝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及关联方介绍
甘肃农垦集团创立于1954年,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法人代表:杨树军,注册资本:56,576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业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甘肃农垦集团于2013年4月23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租赁范围
甘肃农垦集团下属甘肃省黄羊河农场6,500亩土地出租给本公司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一年。
2、租赁费金额为:每亩200元,总计1,300,000元。
3、支付办法:租赁费的交纳方式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租赁费支付给甘肃农垦集团。
(三)协议生效条件:
经甘肃农垦集团及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鉴于租赁甘肃省黄羊河农场部分土地已两年,为保持公司区域农业生产稳定,经与实际控制人甘肃农垦集团商议,同意继续租赁甘肃省黄羊河农场6,500亩土地。
(二)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内容客观真实,定价方法、结算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5 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3-049”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账号62106011270813000394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本次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领汇财富·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IR),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
6、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理财本金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7、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3.6%
8、认购期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认购该理财产品,拟投资时间为32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市场表现。如果在本理财产品合同履行期内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不一定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与一般存款不同,如未明确约定客户有提前终止权,则在交易期限内,客户不得单方面撤销或提前终止任何已成交交易,因此不应被视为一般存款的替代品。客户应确信在交易期限内不使用投资本金并且拥有足够的流动应急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3)市场风险:本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标的的变化受市场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政局及政府政策等因素)。根据产品收益相关条款,客户到期可能只能取得较低年化收益率,在最不利情况下,收益率可能为0,客户未获得任何收益,客户应对此有充分的认知。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客户可向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咨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若客户未及时咨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5)提前终止风险:若交通银行执行提前终止权,客户将面临理财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6)不成立风险:如因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当期交易募集金额未达到银行要求等原因,经交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客户提交的交易申请书叙做理财交易的,交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交易不成立。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证券事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结算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51”号公告),截止2013年7月8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30.68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5%。
2013年6月9日,公司出资20000万元办理了兰州银行协议存款,该协议存款为保本保收益性存款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8%,按季支付利息,此笔协议存款期限为2013年6月9日至2014年5月27日,在此笔协议存款资金存放满6个月后,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可提前支取不超过总额30%的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仍按原定协议利率分段计息。
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8,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70”号公告),截止2013年9月23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26.85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5%。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3,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83”号公告),截止2013年11月1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3,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0.39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5%。
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在中信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84”号公告),截止2013年11月7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3,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0.26万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购买了“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60期,金额1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92”号公告),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65.75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
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在中信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5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095”号公告),截止2014年2月13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29.17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9%。
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在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购买了“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17期,金额8,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03”号公告),截止2014年2月18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40.99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5.5%。
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在中信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06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11”号公告),截止2014年3月27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3,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0.93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8%。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在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购买了“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46期,金额6,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20”号公告),截止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