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乔秋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建设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永建 |
公司负责人乔秋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永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737,123,726.93 | 4,538,708,621.55 | 4.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73,446,622.45 | 2,212,227,304.94 | 2.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26 | 4.15 | 2.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3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88,830.51 | 125,372,731.49 | -71.2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7 | 0.24 | -70.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07,544,763.97 | 373,360,903.72 | 9.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219,317.51 | 49,797,695.84 | 22.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792,277.59 | 50,663,151.57 | 19.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3 | 2.43 | 增加12.3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48 | 0.0934 | 22.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48 | 0.0934 | 22.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1-3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1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6,666.6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166.76 |
所得税影响额 | -75,359.99 |
合计 | 427,039.92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52,83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5,134,352 | 7,776,218 | 质押126,068,900 |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境外法人 | 39,887,646 | 28,907,480 | 无0 | |
毛丽霞 | 境内自然人 | 3,592,111 | 0 | 无0 | |
陈智明 | 境内自然人 | 2,586,023 | 0 | 无0 | |
霍嘉华 | 境内自然人 | 2,520,676 | 0 | 无0 | |
汪金奎 | 境内自然人 | 2,000,000 | 0 | 无0 | |
乔勇 | 境内自然人 | 1,849,498 | 0 | 无0 | |
边国慧 | 境内自然人 | 1,442,900 | 0 | 无0 | |
黄春 | 境内自然人 | 1,062,500 | 0 | 无0 | |
林竑皓 | 境内自然人 | 1,050,000 | 0 | 无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7,358,134 | 人民币普通股127,358,134 |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10,980,166 | 人民币普通股10,980,166 | |||
毛丽霞 | 3,592,111 | 人民币普通股3,592,111 | |||
陈智明 | 2,586,023 | 人民币普通股2,586,023 | |||
霍嘉华 | 2,520,676 | 人民币普通股2,520,676 | |||
汪金奎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 |||
乔勇 | 1,849,498 | 人民币普通股1,849,498 | |||
边国慧 | 1,442,900 | 人民币普通股1,442,900 | |||
黄春 | 1,0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1,062,500 | |||
林竑皓 | 1,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050,000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72.27%,主要原因是所收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结算,期末存量票据减少。
2、应收帐款净额比期初增加127.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超硬材料、金属粉末和复合材料等事业部赊销增加。
3、预付帐款比年初减少34.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帐款结算。
4、应收股利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参股的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分红结算。
5、预收帐款比期初增加97.79%,主要原因是收取客户货款尚未供货结算。
6、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70.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实现增值税较期初增加。
7、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235.66%,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增值税额比同期增加,相应增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8、资产减值损失比同期增加110.20%,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金比同期增加。
9、营业外支出比同期减少82.36%,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和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10、投资收益比同期减少40.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参股公司盈利比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秋生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2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4–021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马宪军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庞文龙监事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个人简历
庞文龙:中国籍,男,汉族,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年7月入职,历任公司超硬材料事业部分厂办公室主任、事业部分厂经理助理等,现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4-022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乔秋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乔秋生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即从2014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包含五项内容,分别进行了单项表决)
(1)同意聘任刘建设董事为公司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聘任杜长洪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聘任徐永杰董事担任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聘任张永建董事担任公司公司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聘任王裕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14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汪俊锋先生届满离任,公司拟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尚未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证券事务代表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一职暂时空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董事长乔秋生先生提名,聘任刘建设董事为公司的总经理,聘任杜长洪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经总经理刘建设先生提名,聘任徐永杰先生、王裕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永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一致同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3、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决定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乔秋生董事、刘建设董事、小六修一郎董事、朱峰独立董事、成先平独立董事组成,乔秋生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范乐天独立董事、成先平独立董事和张永建董事组成,范乐天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成先平独立董事、杜长洪独立董事和朱峰独立董事组成,朱峰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成先平独立董事、朱峰独立董事和刘建设董事组成,成先平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建设:男,中国籍,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00年-2001年任金刚石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建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1904股,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有限公司、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长洪:男,中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3年7月至今,一直在黄河公司工作,先后担任生产部副部长,销售公司经理助理,郑州总部办公室主任,长葛本部办公室主任,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杜长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3400股,除本公司外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永杰:男, 中国籍,汉族,1966年9月出生,助理工程师,历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班组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制造分厂厂长、金刚石供应公司经理、金刚石三代压机工程指挥部总指挥、金刚石制造事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现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刚石公司总经理。
徐永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永建:男,中国籍,汉族,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1年6月-2002年5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张永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裕昌:中国籍,男,汉族,1996年毕业于日本筑波大学,取得工学博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8年3月 在日本科学技术厅无机材料研究所,博士后,1998年5月为美国夏威夷大学地质物理及行星研究所,博士后,2002回国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公司总工程师,2005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王裕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4-02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14: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秋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签名:
董事长乔秋生 独立董事朱峰
董事兼总经理刘建设 独立董事成先平
董事小六修一郎 独立董事范乐天
董事兼副总徐永杰
董事兼财务总监张永建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杜长洪
副总经理王裕昌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认真审核,认为经董事长乔秋生提名,聘任刘建设董事为公司的总经理,聘任杜长洪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经总经理刘建设先生提名,聘任徐永杰、王裕昌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永建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同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朱 峰
成先平
范乐天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