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3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四、七、十五项提案报告投弃权票,具体理由详见本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顺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5名监事、5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公司所属水电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参股的雅砻江公司和大渡河公司正处于各自流域的开发攻坚阶段,需要股东投入巨额资本金。尽管公司2014年资金缺口高达25.65亿元,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号召,积极回报股东,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保持现金分红持续稳定性的基础上,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3年度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 0.7元(含税)。按照2013年12月31日末股本测算,分配现金约为14,419.14万元,(由于在分红实施前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每股分红数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分配总数将略高于14,419.14万元)。
公司201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约为10.5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1.7)(以下简称“《分红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4年5月6日在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举办201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投弃权票的理由如下:建议公司按照《分红指引》中,现金分红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等于30%的标准来制订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回报股东的同时,可以减少因分红不达标造成的额外工作量。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2013年度分红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应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标准,公司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实现的合计可分配利润为148,600万元,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14,860万元,公司2011年和2012年以现金方式已分配的利润为 16,712.88万元,公司2013年度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尽管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但为响应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仍然坚持现金分红,并保持了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报废处理的提案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2013年12月25日-31日期间,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配合下,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和清理,同时按有关制度规定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资产盘点情况和资产减值测试结果,2013年度公司合并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资产损失为1,360.2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304.14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为209.20万元,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为17,207.0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为1,887.85万元。
(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公司本部2014年度生产经营和股权投资所需资金总额达40.81亿元,除利用好已于2014年4月成功发行的17亿元公司债和现金分红外,公司将视资金情况向银行融资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投弃权票的理由如下:因公司融资计划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应在年度有实际融资需求时,单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
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对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认真负责,分别进行专项审计与验证,多次就审计的进展情况和企业具体问题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征询专家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中较好的把握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等规定的实质,确保重要性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十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
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于2011年5月-7月分别签订了合计11亿元的委托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为6年,前3年发生的贷款金额川投能源免于支付利息,从第四年起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未归还的贷款余额川投能源应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利率自起息之日起每12个月随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一次。从2014年5月起公司11亿委托贷款将相继满三年,按协议约定应开始支付利息。
因贷款利率在原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经与川投集团协商,公司拟按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6.55%/年支付利息,公司将与川投集团就此事签订补充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公告。
该11亿元委托贷款属关联交易,并占公司经审计的近一期净资产1,084,310万元的10.14%,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赵德胜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回避表决,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投弃权票的理由如下:建议公司在研究未来三年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式的基础上确定此笔委托贷款期限。在长期需求不明确的前提下,此笔委托贷款应该按1年期进行续贷,且贷款利率应为6%。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我们当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能够保证足额筹措到雅砻江开发建设所需对雅砻江公司的资本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真实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与帮助,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因原委托贷款期限为6年,前3年免息,后3年按照人民银行5年及以上期利率收取利息,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十二、十五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4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川投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董建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的审核报告》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符合公司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报告》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报废处理的审核报告》
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报废处理方案符合会计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融资工作的审核报告》
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在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制定了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审核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符合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实际情况。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核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报告》
公司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预案的分红水平有利于兼顾业务规模和盈利规模增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更好的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审核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的评价是客观恰当的。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审核报告》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2013年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2014年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将继续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是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报告》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新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审核报告》
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审核报告》
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5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本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开展相关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5日 上午10: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5日 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七)参会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参加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进行投票,并应当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网络投票的,应当根据其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公司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
4.关于对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5.关于2014年度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6.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8.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 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201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8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会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14年5月14日收到。
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鲁晋川 黄 希
电话:86098649
传真:86098648
邮编:610015
七、备查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备查文件存放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 | |||
4 | 关于对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 |||
5 | 关于2014年度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 |||
6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 |||
7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 |||
8 | 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 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3: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674 | 川投投票 | 8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8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8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 | 3.00 |
4 | 关于对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 4.00 |
5 | 关于2014年度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 5.00 |
6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 6.00 |
7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 7.00 |
8 | 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 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 | 8.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5月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 股(川投能源600674)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7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7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7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7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6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业绩及现金
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4月25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并在《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里披露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3年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情况,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5:30-17:00通过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5:30-17:00
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黄顺福先生,总经理赵德胜先生,财务总监刘好女士,董事会秘书龚圆女士,独立董事邱国凡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4年5月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公司欢迎媒体、投资者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积极参与。
2.投资者可以在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圆、鲁晋川
电 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scte@sct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