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2版)
第四十四条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 (十)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
第八十条 |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
第一百零四条 | …… (八)决定公司当期净资产20%以内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资产运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运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 |
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后增加一条文,以下条文顺延 | (三)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或由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司所担保的债务的累计金额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超出该范围的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 |
第一百零九条 | …… (七)公司当期净资产10%以内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资产运作权限,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授权不得合并使用。 | …… (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运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授权不得合并使用。 |
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后增加一条文,以下条文顺延 |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二)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 | |
第一百五十条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 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 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六项规章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六项规章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投诉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其中,《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下午2:00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1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4年4月12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潘卫东先生、李亚平先生、康杏庄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77,02.96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6.42%,负债总额205,600.06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9.74%。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554.66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2.27%,实现利润总额25,806.64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7.67%。
2013年公司销售费用19,785.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管理费用36,62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8%;财务费用6,156.85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74.83%,主要是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548.47万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65.77%,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的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2年同期下降33.30%,主要是为了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公司借入低息外币贷款,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2年同期增长3.47%,主要是增加低息外币贷款所致。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7,796,897.6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79,689.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7,432,059.21元,减去2013年派发2012年度现金红利 54,900,180.00 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72,549,087.10 元。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2,001,2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88,400,2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98万元。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3.7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16.8亿元以内。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万元) | 占该项目的比例 |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
房屋租赁 | 办公场所出租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 0.96 | 1.03% | 0.96 |
房屋租赁 | 办公场所出租 | 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4.43 | 15.44% | 14.43 |
小计 | 15.39 | 16.47% | 15.39 |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交易双方均属公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要,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拟对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的融资业务(主要是开立信用证)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等值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拟对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盘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累计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远期外汇交易未交割金额控制在15,000万美元(等值1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1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3.7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16.8亿元以内。
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1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温焯东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如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万元) | 占该项目的比例 |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
房屋租赁 | 办公场所出租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 0.96 | 1.03% | 0.96 |
房屋租赁 | 办公场所出租 | 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4.43 | 15.44% | 14.43 |
小计 | 15.39 | 16.47% | 15.39 |
以上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并签订交易合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8,064.40 万元,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经营范围:制造日用电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利达”),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大晚居委会龙洲路南侧(公司住所仅作办公用途),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凭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菱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银利达是东菱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房屋租赁,涉及的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双方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审议程序
1、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温焯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交易双方均属公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交易双方均属公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1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要,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相应担保,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对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的融资业务(主要是开立信用证)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等值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拟对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道2 号金麒商业中心2 楼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主要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龙图企业总资产为155,131,447.21元,总负债 151,591,591.82元,净资产3,539,855.39 元。资产负债率97.72%(以上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东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家用电器及零配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滁州东菱总资产为219,264,962.29元,总负债122,451,729.75 元,净资产96,813,232.54元。资产负债率55.85%(以上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担保金额 |
龙图企业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3,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19,000万元) |
滁州东菱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15,000万元人民币 |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龙图企业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等值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滁州东菱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龙图企业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等值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滁州东菱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等值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4,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5.74%。目前,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665.57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1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盘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购买的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一年期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及相关授权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签署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关的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对理财业务的管理权限、投资理财的提出与审核、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投资理财的核算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进行投资。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类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4年4月25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13,6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投资收益524.96万元,尚有46,3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基于独立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盘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累计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盘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累计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盘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和《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一年期以内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相关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进出口涉及到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等,开展交割期与预计收支期一致,且金额与预计收支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等。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相关授权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远期外汇交易未交割金额控制在15,000万美元(等值1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公司2013年已开展外汇交易情况
1、2013年全年公司共到期交割远期外汇交易金额为:12,380万美元和 1,490万英镑,共产生收益1,655.90万元人民币。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尚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共计5,800万美元。
五、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外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和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七、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基于独立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累计远期外汇交易未交割金额控制在15,000万美元(等值1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远期外汇交易未交割金额控制在15,000万美元(等值1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和《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201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2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于201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总裁曾展晖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芳欣先生,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郭天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2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4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下午2点在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2: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 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于201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议案1至13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议案14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4年5月1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4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4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201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13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1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5月16日下午2点举行的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