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清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1,822,575.77 | 185,278,438.36 | 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513,148.41 | -30,648,098.87 | -10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7,184,695.00 | -33,282,617.41 | -10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1,765,126.09 | -130,366,961.66 | 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1 | -107.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1 | -107.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6% | -1.66% | -1.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98,837,490.06 | 3,423,004,384.60 | -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15,256,007.28 | 1,977,922,032.97 | -3.1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92.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95,768.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383.0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7,097.62 | |
合计 | 3,671,546.5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8,96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清州 | 境内自然人 | 59.51% | 165,445,100 | 165,445,100 | 质押 | 50,000,000 |
国寿永睿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8% | 4,661,959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国有法人 | 1.44% | 4,000,547 | 0 | ||
翁丽敏 | 境内自然人 | 1.15% | 3,200,000 | 3,200,000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7% | 2,691,897 | 0 | ||
曾华 | 境内自然人 | 0.96% | 2,662,300 | 1,996,725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2% | 2,000,000 | 0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2% | 1,992,416 | 0 | ||
武美 | 境内自然人 | 0.65% | 1,809,529 | 1,389,225 | 质押 | 360,0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1号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8% | 1,610,713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寿永睿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4,661,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1,95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4,000,547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547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2,691,8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1,89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2,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2,416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1号信托计划 | 1,610,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0,71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91,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1,382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458,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8,078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322,0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2,005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21,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1,01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清州、翁丽敏之间是夫妻关系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18,977.78万元,下降36.99%,主要原因是支付到期银行借款和日常营运资金增加;
2、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15.17万元,下降72.96%,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底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至供应商支付货款;
3、报告期内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3,434.36万元,增长57.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海能达和河南子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
4、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727.07万元,增长43.52%,主要原因是德国子公司一季度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增加;
5、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21,343.84万元,下降37.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使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6、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862.25万元,增长33.22%,主要原因是是报告期对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预收帐款比期初增加2,565.26万元,增长30.64%,主要原因是海能达和德国子公司预收账款增加;
8、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684.64万元,减少50.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去年年底计提的年终奖;
9、报告期内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16,975.48万元,增长189.21%,主要原因是海能达和河南子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
10、报告期内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31.74万元,增长45.78%,主要为河南子公司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339.12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合并河南数据影响,剔除河南,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7.76%;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43.94万元,减少81.21%,主要原因是人民币贬值,美元和英镑对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益减少;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4.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获取的理财收益;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3.72万元,减少71.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
5、报告期内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218.41万元,下降86.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减少,导致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事项
1、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498.63万元,增长52.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
2、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10.20万元,增长113.74%,主要原因是海能达保证金收回和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3、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8,591.31万元,增长40.39%,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发展,材料采购及付款增加;
4、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421.73万元,增长68.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及职工薪酬增加;
5、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742.03万元,下降49.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增值税款减少;
6、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4.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获取的理财收益增加;
7、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032.54万元,下降40.25%,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支付保障房现金支出2,656.00万元,今年无此类项目;
8、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支出;
9、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7,834.03万元,增长133.73%,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银行借款;
10、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93.76万元,增长83.80%,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11、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61.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借款利息支出。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清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陈清州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管,同时还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6月20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翁丽敏、陈静丽 | 陈清州先生之妻翁丽敏及陈清州先生之亲戚陈静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2010年06月20日 | 2011年5月27日至2014年5月26日 | 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曾华、武美、谭学治、张钜、邓峰、唐继跃(已离职)、杨玉泉(已离职)、李航(已离职)、付东辉(已离职)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6月20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陈清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承诺:本人目前乃至将来不从事、亦促使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或发行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国家法律修改或政策变动不可避免地使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收购,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2010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陈清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承诺:在公司今后经营活动中,本人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人与公司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的条件。若需要与该项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贵公司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本人将促成该等关联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 | 2011年05月2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2014年1-6月净利润(万元) | -6,300 | 至 | -5,85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99.1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因季节性因素影响造成上半年销售收入占比较少,而公司费用较为刚性,且为应对市场良机,公司同比加大销售拓展力度和研发投入,再加上合并天海子公司数据(天海子公司2013年6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造成上半年亏损。 |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4年4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参与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具体为:曾华、谭学治、李少谦、韩保江。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张玉成、监事王卓、副总经理杜志刚、孙萌、郭曦祥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3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特种汽车改装、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目前,天海电子的市场销售保持快速增长,参与的竞标项目数量也迅速增加,一些投标项目对投标方的注册资本和资本结构提出了明确的门槛要求,为了保证天海电子可以参与相关的投标项目,从而促进其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天海电子增资1550万元。本次增资后天海电子注册资本将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4450万元
4、注册号:410692000004110(1-1)
5、法定代表人:武美
6、公司住所: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中段
7、经营范围:特种汽车改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8、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海电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度 |
资产总额 | 341,621,573.06 |
负债总额 | 319,501,108.23 |
所有者权益 | 22,120,464.83 |
营业收入 | 182,078,072.37 |
净利润 | -5,327,635.59 |
三、出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对天海电子增资人民币155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海电子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155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补充天海电子流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信实力,满足部分投标项目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本次增资的投资风险较小,且公司及天海电子未来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3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9.9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852,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147,55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23日及2012年12月21日分别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分别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56号《验资报告》和国浩专审字[2013]第829A0001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东方珠宝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七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0,860.04万元,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 原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2014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状态 |
1.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 | 22,451.11 | 18,159.70 | 14,589.68 | 预计2014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项目 | 10,547.05 | 8,993.05 | 6,361.66 | 预计2014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3.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 | 4,933.91 | 4,373.91 | 3,527.10 | 已结项 |
4.数字集群研发中心项目 | 3,937.97 | 3,937.97 | 3,285.88 | 已结项 |
5.海外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3,648.00 | 3,648.00 | 3,095.72 | 已结项 |
合 计 | 45,518.04 | 39,112.63 | 30,860.04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1年6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23,0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4年3月31日,23,050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转出。
根据201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1,795.68万元补缴子公司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截止2014年3月31日,1,795.68万元土地出让金款已经支付完毕。
根据201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750万美元(约4,875万元人民币)对华盛通讯有限公司增资,截止2014年3月31日,4,733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转出,此项目已结算完毕,余额为汇率差异引起,不需再支付。
根据2011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6,700万元设立南京子公司,2011年9月2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止2014年3月31日,6,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转出,作为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2,483.46万元偿还本年度到期企业债券,截止2014年3月31日,2,483.46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支付完毕。
根据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3月31日,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支付完毕。
根据2011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用不超过1.9亿元的超募资金购买深圳龙岗区厂房,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止2014年3月31日,18,619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转出,此项目已结算完毕,余额为项目结算差异引起,不需再支付。
根据2011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增资,截止2014年3月31日,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支付完毕。
根据2012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收购关闭且PMR股权变更完成后,使用超募资金6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4847万元)向德国Rohde&Schwarz Professional Mobile Radio GmbH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补充PMR流动资金并改善其净资产状况。截止2014年3月31日,4,786.14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转出,此项目已结算完毕,余额为汇率差异引起,不需再支付。
根据2012年4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的48053.16平米的物业,总收购价格不超过12,550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11,599.29万元的募集资金已经转出,此项目已结算完毕,余额为项目结算差异引起,不需再支付。
根据2013年4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13年5月15日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3月31日,5,000万超募资金已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3年8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2013年8月30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其中7,300万超募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入94,066.57万元。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数字集群研发中心项目、海外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04.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3月31日上述项目结余资金已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846.81万元,结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5)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23.13万元(其中,理财未到期本金金额2000万元,7天通知存款470万元),其中包括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739.3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编号 | 理财银行 | 本金金额(万元)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期 |
1 | 中国银行 | 4,000 |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5/31 | 2013/7/31 | 是 |
2 | 中国银行 | 519 |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6/27 | 2013/8/5 | 是 |
3 | 民生银行 | 5,000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6/27 | 2013/9/27 | 是 |
4 | 光大银行 | 1,100 |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 | 保证收益型 | 2013/7/3 | 2013/9/30 | 是 |
5 | 交通银行 | 500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7/9 | 2013/9/29 | 是 |
6 | 中国银行 | 116 |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7/12 | 2013/9/12 | 是 |
7 | 交通银行 | 1,500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8/9 | 2014/2/24 | 是 |
8 | 中国银行 | 5,400 |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8/12 | 2013/9/2 | 是 |
9 | 中国银行 | 1,500 |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8/12 | 2013/9/12 | 是 |
10 | 中国银行 | 1,700 | 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9/18 | 2013/12/18 | 是 |
11 | 杭州银行 | 1,500 | 杭州银行“幸福99”机构客户1379期理财计划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9/6 | 2013/12/15 | 是 |
12 | 民生银行 | 4,700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11/26 | 2014/1/27 | 是 |
13 | 民生银行 | 4,737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4/1/27 | 2014/3/6 | 是 |
14 | 厦门国际银行 | 3,300 | 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4245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4/2/26 | 2014/3/31 | 是 |
15 | 中国银行 | 2,000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4/3/6 | 2014/4/8 | 是 |
16 | 民生银行 | 4,730 |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2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4/3/12 | 2014/4/21 | 否 |
17 | 中国银行 | 2,300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4/4/14 | 2014/6/30 | 否 |
18 | 中国银行 | 1,000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4/4/15 | 2014/6/17 | 否 |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其他事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违背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时候所做的承诺。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继续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海能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违背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时候所做的承诺。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海能达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3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4年4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