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08)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参与审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克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十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57,931.01元,本期转销坏账0元。
六、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037,703.53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03,770.35元,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6,033,933.18元,201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9,553,645.19元。
为保持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2014年投资计划,因新建、续建项目较多,投资金额较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2013年度不分红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459,553,645.19元转结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的平均盈利值超过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后净资产年均值的10%,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年均值的10%。”
公司2011年度已经进行过利润分配,且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值未超过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后净资产年均值的1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分配预案发表了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是从确保公司正常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构成损害。同意此分配预案。
七、 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无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八、 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拟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1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审计机构签订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合同,并综合市场价格确定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0万元。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2014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托、委托贷款等融资方式。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作如下批准及授权:
1、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方式、额度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后,代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按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的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3、在本次授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事项,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应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上述授权有效期截止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竞拍土地使用权及产权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4年度土地竞拍总金额为10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参加与公司主业相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相关活动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参加与公司主业相关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产权的竞买相关活动并办理相关事宜。产权竞买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提名王为民、尹琳、李小平、李刚、李林、刘莉、宋克新、苏欣、魏莉(以姓氏笔划排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尹琳、李小平、魏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津贴定为每人每年7.2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津贴定为每人每年7.2万元。本次董事候选人需报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报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董事李莉、李志辉、宋庆文、漆腊水在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六、七、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决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为民先生简历:
王为民,1969年出生,博士后,正高级工程师,滨海科协常委,南开大学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天津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李刚先生简历:
李刚,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天津海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历任天津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海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中科理化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天津海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海泰红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天津博和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林先生简历:
李林,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部部长。历任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系教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公司工业投资分公司助理经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报关行经理、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部长、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刘莉女士简历:
刘莉,196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历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助理主任、天津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曾任公司第七届职工监事。
宋克新先生简历:
宋克新,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天津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天津海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海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苏欣女士简历:
苏欣,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历任天津市中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天津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天津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财务部总帐会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琳女士简历:
尹琳,1968年出生,硕士学位在读,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目前担任的主审的上市公司包括:天津港股份(600717)、泰达股份(000652)、天海股份(600751)、天药股份(600488)、中环半导体股份(002129)。作为专业人员参与了天津市国资委组织的有关国有企业集团执行新准则的审核工作、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组织的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课题研究等专业工作、作为天津市科委系统项目评审财务专家参与科技成果及小巨人项目的评审工作。
李小平先生简历:
李小平,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天津滨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总裁、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历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方正证券天津营业部总经理、浙江证券天津琼州道营业部兼贵州路营业部总经理、金信证券天津营业部副总经理、天津环球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天津公司财务科长、审计部主管、经营管理部主管、外贸财务负责人。
魏莉女士简历:
魏莉,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现任天津凌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天津市河西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高教委员会委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公安局监督员、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红桥区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组建合伙制贤达律师事务所,创办天津凌宇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09)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十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57,931.01元,本期转销坏账0元。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037,703.53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03,770.35元,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6,033,933.18元,201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9,553,645.19元。
为保持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2014年投资计划,因新建、续建项目较多,投资金额较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2013年度不分红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459,553,645.19元转结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的平均盈利值超过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后净资产年均值的10%,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年均值的10%。”
公司2011年度已经进行过利润分配,且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值未超过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后净资产年均值的1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孙士柱先生、李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王立芊先生一起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意将本预案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监事凌永立先生、徐国祥先生、韩凤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上述第一、二、四、五、八项决议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士柱先生简历:
孙士柱,男,48岁,大学学历,中级审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曾在天津审计局第二分局、天津市审计局财金处工作。历任天津审计局第二分局事业科科员、天津市审计局财金处副主任科员。
李坤女士简历:
李坤,女,4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曾在天津市建委安居工程办公室、公司资产运营部、企划部、金融证券部、投资管理部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10)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拟于2014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4年度竞拍土地使用权及产权相关授权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201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以上审议事项的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及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网络投票登记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
邮编:300384
电话:022-85689999转8311、8306
传真:022-85689868
联系人:边静、李希欢
2、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下转B2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