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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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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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伍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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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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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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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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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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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青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4—014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无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8号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三号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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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集、主持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伍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胡建军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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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七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两个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82,993,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1%。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上述第十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崇理、蒋博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4—015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南京江宁办公大楼八楼82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伍青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胡建军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徐微陵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天云”)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4,25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4.76%,航天华盛科贸有限公司持股25.24%。主营产品为普通厢式车及部分特殊用途厢式车。
晨光天云自成立以来,因主业竞争力不强,地处北京劳动力成本高、产品配套性差等因素,总体处于亏损状态。鉴于晨光天云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持续经营,预计今后仍将发生较大规模的亏损。因此,为优化公司总体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产品,实现产品转型升级,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论证及股东双方的初步协商,拟对公司所持晨光天云74.76%全部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公司所持晨光天云74.76%股权所对应的晨光天云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3]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4—016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四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13:00在南京江宁办公大楼82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张燕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张燕云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天云”)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4,25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4.76%,航天华盛科贸有限公司持股25.24%。主营产品为普通厢式车及部分特殊用途厢式车。
晨光天云自成立以来,因主业竞争力不强,地处北京劳动力成本高、产品配套性差等因素,总体处于亏损状态。鉴于晨光天云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持续经营,预计今后仍将发生较大规模的亏损。因此,为优化公司总体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产品,实现产品转型升级,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论证及股东双方的初步协商,拟对公司所持晨光天云74.76%全部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公司所持晨光天云74.76%股权所对应的晨光天云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3]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