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海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可亚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旭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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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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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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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承诺其控股子公司恒顺矿业和长青矿业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书面保证:恒顺矿业和长青矿业所产磷矿石将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优先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恒裕矿业的采购需求;恒裕矿业采购后的剩余磷矿石,恒顺矿业和长青矿业若向除恒裕矿业以外的关联方或非关联第三方出售时,出售价格将不得低于上述价格。
截止目前,该承诺尚在履行中,无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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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