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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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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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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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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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内外部经济环境不景气及受溶解浆下游行业亏损的影响,公司未能摆脱经营亏损的局面。公司于2013年5月购买与本公司用相同的原料、同样的亚硫酸盐制浆法工艺,生产溶解浆及化工产品的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49%股权后,公司逐步规范和整合了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虽然公司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稳中有升,化工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但是化工产品规模和收入小于溶解浆,所以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亏损。公司本期处置10号纸机主体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收益等营业外收入实现盈利。
(1)报告期内,生产纸、浆、化产工产品总产量74,577 吨,比上年降低5.21%,其中:溶解浆产量33,602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38%。 纸、浆及化工产品销售量70,344吨,比上年同期降低4.23 %;其中:溶解浆销售35,001吨,比上年同期增加7.72 %。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385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2.84%。其中:溶解浆及纸收入20,23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8.66%,占总主营收入的比例为68.87%,比上年同期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降低4.38%;化工产品收入9,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8%,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13%,比上年同期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4.38%。
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9.70万元,每股收益0.0135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48.57万元。公司本期处置10号纸机主体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收益等营业外收入实现盈利。
1、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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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
①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产品收入30,088.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6万。其原因:
1、由于销售数量的变化,增加产品收入1020万元,其中:溶解浆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增加,增加产品收入1552万元;纸类产品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减少,减少主营业务收入116万元;化工产品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减少,减少产品收入416万元;
2、销售价格的变化减少主营业务收入1278万元,其中: 溶解浆平均单价比上年同期减少,减少产品收入3167万元;纸类销售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减少,减少产品收入43万;化工产品销售平均价格上升,增加产品收入1932万。
②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稳定和巩固长、短丝级溶解浆的生产和销售,加大科研力度,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充分发挥我公司拥有的酸法制浆法拥有的优势,重点研发高粘度溶解木浆;进一步扩大和开发高附加值的木质素化工产品,生产出耐火砖高强粘结剂、炭黑造粒剂、锌氧压浸出剂、钻井泥浆稀释剂、染料分散剂、混凝土外加剂、农药分散剂等,调整了公司产品结构。
③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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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
①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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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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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用
①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7.38%,主要原因是公司重整费用减少了24,484,087.16元,研究开发费减少了11,273,551.08元,停机损失减少了15,061,942.02元。
②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05%,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5)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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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主要系公司研发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费用。
(6)现金流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3.05%,主要是销售商品以现金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79.07%,主要是采购原料以现金支付比例较多所致;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210.14%,主要为处置十号机收回现金所致;
④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911.44%,主要是购买十号机所致;
⑤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年初增加5400万元,主要是购买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49%的股权所致。
(7)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利用纤维素、半纤维素,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做到产品的差异化、产品结构的多样化、产品性能的高档化。
当前,溶解浆行业不景气,溶解浆市场价格持依然低位运行,公司及时作出战略调整,加快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目前,已经具备长丝级、硝化级等特种溶解木浆的生产能力,并且正在研发、试制更高级的高粘度特种溶解木浆。
化工产品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相继开发了:高性能染料分散剂、锌氧压浸出剂、建钠、耐火砖高强粘结剂、炭黑造粒剂、钻井泥浆稀释剂等新产品,并使其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提高了木质素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经济效益较好。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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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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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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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改变原材料采购渠道,较多以货币资金支付采购款取代以票据背书支付方式及为生产备料较多所致;
应收票据:主要系公司本期改变原材料采购渠道,较多以货币资金支付采购价款取代以应收票据背书支付方式所致;
应收账款: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回的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主要系公司本期期末预付原材料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存货: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原材料备料比上期末增加较多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原因一是待抵扣的进项税比上期增加较多,二是本期多缴税款,507,898.00元所致;
应交税费:主要是采购原材料数量大进项税额较多所致;
其他应付款:主要是本期偿还欠款所致;
4、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和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鹿化纤”)是用相同的原料、同样的亚硫酸盐制浆法工艺,生产溶解浆及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的企业。
2013年5月份公司购买了双鹿化纤49%的股权,购买股权后,公司降低了采购成本,整合了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
目前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酸法制浆企业,公司将充分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以及通过引进分离技术实施木本生物炼制工艺,分离出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做到产品的差异化、产品结构的多样化、产品性能的高档化。
化工产品方面,目前可生产木钙、泥浆稀释剂等木质素系列产品。
随着高粘度特种溶解浆和化工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公司的产品市场将得到进一步扩展和延伸,市场前景看好。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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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粘胶纤维木浆、造纸木浆及其它商品浆、木素磺酸钙、木素磺酸钠等木素磺酸盐系列产品。
由于整个溶解浆行业全面亏损,化纤浆价格持续下滑,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目前的状况,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要,因此调整产业结构,退出溶解浆产业,不再生产溶解浆及其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为了盘活公司原有资产,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拟对原有溶解浆和化工系统的资产予以拆除、处置。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发生停工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导致全年亏损-166,772,926.63元,公司持有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本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为-54,000,000.00元,详见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和会计报表附注:投资收益。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①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②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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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主要生产溶解浆、木质素等系列化工产品。
(1)行业竞争格局
①溶解浆
受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溶解浆产品下游粘胶行业不景气,行业竞争比较激烈。2013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国家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0号公告,决定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11月6日初裁决定对上述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2014年4月4日,国家商务部在官方网站发布2014年第1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4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浆粕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4年4月6日起5年。此举有效地抑制了国外进口浆对国内溶解浆的冲击。
②化工产品
公司化工产品主要分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泥浆稀释剂、高强粘结剂等木质素化工产品。化工产品下游行业主要包括混凝土、耐火材料,染料等行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和国家产业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宏观调控政策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及时调整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
(2)行业发展趋势
①溶解浆
目前国内已普遍掌握低端溶解浆(短丝级溶解浆)生产技术,但对高端溶解木浆生产技术国内尚属空白,公司已通过技术改造已经生产出长丝浆和硝化棉用浆,2014年将稳定长丝级木浆粕和硝化棉用木浆粕生产后,研发和试生产醚级溶解浆等更高端的特种溶解浆。
②化工产品
在巩固目前生产的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泥浆稀释剂等木质素化工产品基础上,公司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通过技术改造利用膜分离技术等技术不断开发新的木质素产品,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拥有世界上仅有几家,国内唯一的酸法制浆技术独特的优势(相比碱法制浆)和随之而进行的木本生物炼制工程,更加细化分解出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给与公司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机遇。虽然存在方方面面的挑战,但是公司充分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做到产品的差异化。公司有计划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逐步稳定生产和产品质量,生产出更高档次的高粘度醚级、醋化级溶解浆。
在化工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方面,稳定目前的生产和销售的同时,通过自身和外部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努力,不断生产出高性能的染料分散剂等高端产品。
公司及时把握市场变化,不断研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差异化产品,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经营计划
2014年工作安排
2013年公司各项技改工程项目陆续完成、投产,基本解决了制约生产、产品质量的瓶颈。2014年,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公司将以深化改革为核心,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效益。
(1)总体工作思路
以化纤浆为主线,以化工产品研发、试制、生产为重点,以可持续、循环经济发展为目标,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加大技改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生产附加值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粘度特种溶解木浆和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加强内控管理,稳产、提质、降耗,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完成2014年经营目标。
(2)经营目标
2014年主要经营目标是:
工业总产值40,000万元 ,商品总产量80,000吨,营业收入35,589万元 ,营业成本费用36,476万元。
(3)主要工作措施
依据2014年目标任务,我们将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2014年公司将以研发、试制高粘度特种溶解木浆和高性能染料等更多用途的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为主攻方面,调整产品结构,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②2014年公司将进行200T浆板机机前筛选、净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水减排工程;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化纤浆系统洗涤、红液提取及蒸发技术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降低生产成本;
③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坚持执行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加大设备巡检力度,及时发现、预判设备故障,提高维修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控、考核和奖罚力度,完善生产作业条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
⑤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工艺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使公司的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随着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科技创新步伐的加快,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将有所增加,公司对项目投资和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除利用自有资金外,还将通过银行等融资渠道,获取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5、可能面对的风险
当前,溶解浆行业不景气,尤其是低端产品短丝浆市场为卖方市场,只靠短丝浆无法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公司及时作出战略调整,加快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现已具备长丝级、硝化级等特种溶解木浆的生产能力,并且正在研发、试制更高级的高粘度特种溶解木浆。
化工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方面,稳定目前的生产和销售的同时不断生产出高性能的染料分散剂等高端产品。
原材料的供应方面,积极采购国内木片的同时,利用毗邻俄罗斯的地理优势,组织采购周边和其他国家的进口木片,拓宽原材料供应渠道,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木片质量。
充分利用本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的相关优惠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有关政策和吉林省按照《规划纲要》优化空间布局的要求,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促进长吉图一体化发展的契机。公司处在长吉图地区-延龙图前沿位置,争取国家支持、完善发展规划、推进项目建设。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根据(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2号《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3号《公告》、(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5号《决定书》,延边中院于2012年12月3日裁定受理图们市双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麓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了公司破产管理人;2014年2月10日收到延边中院(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宣告双麓公司破产还债;(2)由延边中院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自受理裁定之日,公司不再对双麓公司具有控制权, 所以2012年度只将受理裁定之日前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本报告期不再将双麓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郑艳民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