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4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65版:信息披露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总经理滕国纬先生、总会计师安民女士及财务部负责人夏添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1) 应收帐款减少主要系收回富豪金丰酒店剩余出售款项所致。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公司认购的中航信托·天启·金丰1号房地产流通服务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航信托·天启·金丰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清算所致。

      (3) 应付帐款减少主要系支付应付工程款所致。

      (4)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结转参股公司减资款及归还项目保证金所致。

      (5) 报告期内,公司流通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962.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4.16%;其中中介代理业务收入2,823.5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96%,主要系去年同期因受新“国五条”税收政策影响导致二手中介业务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无物业买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89.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49%。报告期内,公司代建管理业务因未到结算节点而未结转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开发业务实现收入27.8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7.88%。报告期内,富豪金丰酒店实现收入573.06万元(1-2月),该酒店已于3月起正式移交给新业主方负责经营管理。

      (6)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息资本化金额减少所致。

      (7)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去年同期有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36.41万元,主要系收回富豪金丰酒店剩余出售款项所致。

      (9)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54.62万元,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有:收回中航信托·天启·金丰1号房地产流通服务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款15,000万元,收回中航信托·天启·金丰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款2,700万元。

      (10)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32.32万元,对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有:银行借款29,000万元;银行还款36,002万元,支付利息5,485.32万元。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了《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目前,重组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法律核查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本公司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主要房地产项目情况

      (1)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

      注:无锡“渔港路”C地块尚未获得规划许可证。

      (2)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

      董事长:王文杰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4-023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4年度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代理、后续服务、代建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由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张景载先生、滕国纬先生、刘琦先生、何启菊女士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4-024公告)。

      三、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2014年度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亿元。其中,拟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详见临2014-025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对子公司担保事宜。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4-026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4-024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房地产流通服务业务、房地产金融服务业务、房地产代建管理业务和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可能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关联方的销售代理、后续服务、代建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冯经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旧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关联关系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96%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吕长江、杨忠孝、王世豪就上述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4-025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14年度,公司拟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21,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经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亿元。其中,拟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对子公司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苏州路255号5楼,法定代表人李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10.70万元,净资产为11,732.55万元。

      2、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22号206室,法定代表人李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141.19万元,净资产为8,464.14万元。

      3、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委托管理服务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488号308室,法定代表人滕国纬。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904.96万元,净资产为13,941.8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且被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21,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120,000万元为对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其余为对本公司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4-026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至下午16:30到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11楼)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11楼

      2、邮政编码:200125

      3、联系电话:021-20770666

      4、联系传真:021-20770668

      5、联 系 人:李雪琳

      七、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4-027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蔡顺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地产[2014]56号文),推荐蔡顺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郑建令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经讨论,监事会同意郑建令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并监事职务,同意蔡顺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郑建令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蔡顺明同志简历

      蔡顺明,男,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房地局副主任科员、处长助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处长、处长,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测管办主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信息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公告日,蔡顺明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