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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汤民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初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永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化原因: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所致。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期末结算时间差影响所致。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进口矿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预付钢坯采购款增加所致。

      应收股利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股利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末无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所致。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在建项目新增投资所致。

      工程物资较其实增加,主要系本期工程物资采购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物资采购及接受劳务采用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应缴增值税、应缴所得税等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付未付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利润表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化原因:

      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钢材产品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及销量同比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营业总成本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钢材产品平均单位销售成本同比下降及销量同比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有所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做好加强费用控制取得的成效。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钢材产品销售平均售价同比下跌幅度较大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化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及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民强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08

      债券代码:122095 债券简称:11杭钢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民强、周皓、周尧福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010号。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09

      债券代码:122095 债券简称:11杭钢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10

      债券代码:122095 债券简称:11杭钢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与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将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增资。紫光环保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的紫光环保的股权比例由18.659%变为8.7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紫光环保增资方案尚需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核准后实施。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汤民强、周皓、周尧福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紫光环保经营发展需要,该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增加股本18,285.71万股。按出资比例,公司拥有3,411.93万股认缴出资的权利,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拟放弃对紫光环保增资。拟由股东富春有限公司(香港)单方对紫光环保进行增资扩股,增加股本18,285.71万股,每股价格以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紫光环保其他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和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均放弃增资。增资完成后,紫光环保股本将由16,000万股增加至34,285.71万股。具体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

      鉴于杭钢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富春有限公司(香港)为杭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钢集团、富春有限公司(香港)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汤民强、周皓、周尧福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紫光环保增资方案尚需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核准后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1、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杭钢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545,89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7%,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李世中

      注册资本:12.082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钢、铁(包括压延),焦炭,耐火材料及副产品、金属丝、绳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铸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进出口经营业务范围,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富春有限公司(香港)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6年4月18日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是杭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法人控制的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字楼

      法定代表人:李世中

      法定股本: 100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和投资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黎明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9层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注册时间:2000年9月19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营业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

      紫光环保最近两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放弃参与紫光环保增资的原因和影响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一直致力于做精做强钢铁主业,努力打造优特钢精品生产基地为目标,在当前钢铁行业较为严峻的形势下,必须集中精力在提质、拓市、增效上下工夫,将现有资源集中用于钢铁主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放弃参与紫光环保增资。同时,此次增资由富春有限公司(香港)独家完成后,有利于紫光环保引进境外资金,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将进一步提升紫光环保在国内环保市场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增资前,公司持有紫光环保的股权比例为18.659%,增资后,公司持有紫光环保的股份下降为8.71%,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放弃参与紫光环保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同意《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

      3、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的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