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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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正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大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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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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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较期初数减少63.29%,主要系母公司预收污水服务费减少;
2.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数增加431.50%,主要系母公司按季度预提奖金;
3. 管理费用较上年金额增加34.87%,主要系母公司按季度预提奖金;
4. 财务费用较上年金额减少31.92%,主要系竹园公司财务费用减少;
5.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金额减少100%,主要系排水运营及温江阳晨尚未受到相关政府补贴款;
6.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金额增加4,590.83%,主要系母公司资产报废支出增加;
7.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金额增加57.93%,主要系竹园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4年2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发生变化。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4—008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在上海市吴淞路130号(城投控股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临2014-011《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4—009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于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华山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华山厅
三、会议议程
⒈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⒉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⒊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⒋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⒌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⒍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⒎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⒏审议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⒐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⒑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津贴的议案;
以上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详见2014年3月29日的本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出席会议对象
⒈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13日)。
⒉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⒋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⒈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 (9:00-16:30)
⒉登记地点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⒊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⒋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联系人:仲辉 李晨
联系电话:(021)63901800
传真:(021)63901007
联系地址:上海市吴淞路130号(城投控股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0080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一、表决指示
⒈《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⒉《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⒊《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⒋《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⒌《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⒍《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⒏《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⒐《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⒑《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津贴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