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张大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1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见公司2014-006号公告),2014年1月20日,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增资后,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501.76万元,工大集团持有3,400万元,持股比例为35.78%,公司持有6,101.76万元,持股比例为64.22%。
(2) 2014年1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债务重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见公司2014-007号公告):将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中东哈协商(2013)第 008 号】中约定的重组收益率12%,调整为重组收益率7.04%,剩余4.96%部分按照财务顾问费收取,财务顾问费由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他条款不变。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名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4—01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 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刘芳先生主持,关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回避对第二项议案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名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4—01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名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4—01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收购银行股权尚需报相关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可能存在未能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自筹资金1.8亿元受让工大集团持有的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3,000万股股权,
占厦门国际银行总股本的1.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张大成先生同时担任工大集团的法人代表,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实收资本:叁亿柒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住 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230199100005714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市场投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出租写字间;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工大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58,654万元,总负债为547,9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67万元;2012年度,工大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为44,006万元,营业利润为-3,771万元,净利润为-3,707万元。
三、本次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权,交易类别为购买股权类资产 。
2、 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情况的说明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400002013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430,000 元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5年8月31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1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地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邮政编码:361001
联系电话:(86-592)207 8888
传 真:(86-592)298 8788
电子邮箱:xib@xib.com.cn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
(2)历史沿革
厦门国际银行成立于 1985 年 8 月 31 日,是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总部设于厦门。该行于 2013年完成全部改制工作,注册资本由 10.6896 亿元增加到 20.043 亿元,股东权益超过百亿元,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从中外合资银行改制为中资商业银行。
在 2013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的“全球 1000 大银行排名”中,厦门国际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 480 位,按总资产排名第 358 位,跻身全球银行 500 强行列。在香港和澳门分别拥有全资附属机构——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澳门国际银行下辖 11 家分行,并于 2014 年 1 月在珠海横琴设立代表处,是澳门本地主要指标排名前五位的综合性银行;在中国境内,本行在北京、上海、珠海、厦门、福州、宁德、龙岩等地共设有 20 余家分支机构,在泉州设有代表处,全国性网点布局逐步完善。
(3)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述年度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4、交易标的定价情况:本次交易定价按照 2012 年 4 月厦门国际银行与工大集团签署的《增资协议》中双方确认的价格即“6元/股”确定,总交易价格为 1.8亿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工大集团(甲方)转让给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厦门国际银行3,000万股占其总股本1.5%的股权,乙方同意接受。
2、股权转让价格及总价款:6元/股,总价款人民币1.8亿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现金支付;支付期限: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受让厦门国际银行股权主要考虑到银行业的长期向好以及厦门国际银行的成长性和未来的扩张潜力。同时公司通过参股厦门国际银行,可以积累在金融领域的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对于公司推进多元化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分散经营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公司本次受让厦门国际银行股权尚需报相关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可能存在未能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作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长张大成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表决。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标的之交易价格以账面价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关联事项依据关联方买入价格即账面价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合理 ,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情形;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上述受让股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厦门国际银行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4-01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12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5 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5 月 5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 月 8 日至 9 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18 号哈特大厦 20 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 年5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18 号哈特大厦 20 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269048
传真:0451-86269032
联系人:张阿竹、蔡宇洋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投票的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 2014年5月 5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70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