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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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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4—008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5月30日 上午9:30
3、会议表决方式: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地点:春兰集团泰州宾馆(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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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及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7日、28日8: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春兰工业园区春兰路1号本公司证券办。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来林
联系电话:0523-86663663、86217958
传 真:0523-86663839、86219729
电子信箱:clgfzqb@chunlan.com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春兰工业园区春兰路1号本公司证券办
邮政编码:2253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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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4—009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4日在春兰国宾馆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德平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