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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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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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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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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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由于受市场需求增长放缓,订单量减少、彩电市场平均价格大幅下跌及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69.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9.42%。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53,729.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584.05万元,主要系:1、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导致毛利下降;2、公司对资产、负债及人员进行清理,报告期内,计提了“辞退福利”1.9亿元并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27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华映吴江为集中精力发展自身产业、回收非主业股权投资,同时,为引进有实力的新股东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引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营利能力,提高公司价值,于2013年11月6日与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以及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建发集团”)签订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吴江将所持公司73,621,06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分别协议转让给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在本次股份转让中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即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41,977,9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2%的投票权委托厦门鑫汇行使。本次交易后,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2.09%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的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适当时机对上市公司进行业务和资产整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盈利能力。
根据新老股东于2013年11月6日签订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华映科技及华映吴江、建发集团、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不违反厦华电子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前提下,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上市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上市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不为负值且现有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债务清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计提减值、债务转让或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债务置换/重组的方式,债务、人员具体清理方式、程序按上市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办理。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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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由于受市场需求增长放缓,订单量减少、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7.5623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63.67%。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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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5.20亿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60.04%。
4、 费用
(1)报告期产生销售费用10,83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6.36万元,下降28.82%,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人员减少,职工薪酬下降及相关认证报关报检及专利费减少所致。
(2)报告期产生管理费用7,890.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8.21万元,下降4.80%;主要系人员精减,工资薪酬下降所致。
(3)报告期产生财务费用7,419.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6.57万元,下降25.33%;主要系利息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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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金流
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13.8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14.6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入1.23亿元;
本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0.8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0.06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入0.66亿元;
本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9.1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9.0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入0.23亿元。
7、 其它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司于2013年7月8日接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拟筹划相关重大事项;并于8月5日确认,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8日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与中介机构根据既定重组事项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有关各项工作。但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会同中介机构与相关重组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慎重考虑,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同时,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即2013年11月26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努力地按照拟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使公司于数字高清电视领域“做专、做大、做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但由于受到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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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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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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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期末公司未再办理美元远期结汇交易合约;
2、应收票据:因本期通过票据结算方式收取客户的货款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因本期收回公司股东华映光电预付投资款;因解除与盈发实业的合作协议,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根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应收华映吴江及建发集团补偿款;
5、存货:因本期经营规模下降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因根据期后处置计划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因重分类调整至固定资产所致;
8、固定资产:因本期出售公司湖里大道22号房产以及根据期后租赁协议提取减值准备所致;
9、无形资产:因根据期后转让商标协议提取减值准备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实际受益期摊销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提取准备增加所致;
12、短期借款:因经营规模下降导致资金需求下降;
13、应付票据:因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应付客户的票据减少;
14、预收账款:因经营规模下降导致预收客户的货款减少所致;
15、应付职工薪酬:因本期提取员工辞职补偿金所致;
16、应交税费:因本期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借方余额重分类所致;
17、应付利息:因本期新增长期借款应付银行利息计算的时点不一致;
18、其他应付款:因预提应付客户的费用尚未支付;
19、应付股利: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20、长期借款:因公司向银行新增长期借款;
21、其他非流动负债:因本期政府补助经验收后,转入营业外收入;
2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因汇率变动幅度不同影响所致;
23、少数股东权益: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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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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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2年12月7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账户352000678018160139321将全部资金1.8亿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查询2014年4月26日于www.sse.com.cn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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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计划
受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60万元、-5,298.63万元和-43,584.05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高达98.74%。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完成原有订单后,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因公司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未来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具体详见本摘要4.4之说明。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62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完善分红政策和长效沟通机制。并于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并经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将用于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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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4.4.1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审字G-121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所述,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厦华电子已经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并在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进行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这种情况表明厦华电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外,厦华电子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2013年11月26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我们无法获取有关厦华电子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所述,厦华电子已经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在非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厦华电子尚在对期后剩余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进行清理变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厦华电子提取该部分流动资产跌价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二、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保留意见事项,说明如下:
1、保留意见1的说明
(一)、公司现状说明
受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呈现逐年下滑状态,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60万元、-5,298.63万元和-14,900.23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高达96.02%,净资产进一步降低为4,532.00万元,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仅靠公司正常业务运作获得的现金已无法满足按时归还相关债务的需要。综上,公司面临着净利润为负和净资产为负两大退市指标的风险挑战。
(二)、为避免退市董事会所做的努力
(1)2013年11月6日公司股东签署《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吴江”)拟将所持厦华电子的73,621,06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分别协议出让给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和王玲玲(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下简称“厦门鑫汇及一致行动人”),占厦华电子总股本14.07%;华映吴江与自然人苏志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苏志民转让1,850万股厦华电子无限售流通股,占厦华电子总股本3.54%;华映吴江与洪晓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洪晓蒙转让所持800万股厦华电子无限售流通股,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1.53%;本次交易中,华映吴江合计拟转让厦华电子股份100,121,068股,占厦华电子全部股份19.14%;。华映光电与厦门鑫汇签署股份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52,454,133股公司股票质押给鑫汇,至此,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2.09%的表决权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
根据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厦门鑫汇有意愿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公司改善营利能力。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公司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76.607%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公司带来约3,204.29万元的净现金流量,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4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议案》,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2月19日公司发出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案》,与公司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拟定职工安置计划及预提相关费用的议案》,截至目前,除了19名员工外,员工基本全部解除劳动合同,为2014年的经营减轻压力,降低人工成本。
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目前彩电业务已经停止生产,各项专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冲抵折旧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拟将合法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以人民币66万元/月出租予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先期支付的租金2800万元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上述除转让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外,其他资产清理、出租决策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其他尚未清理的资产正在积极寻找受让方,基本处于商务谈判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的签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董事会也敦促股东方,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适时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公司改善营利能力,使公司尽快摆脱目前的困难状况。
2、保留意见2的说明
根据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目前公司已经停止彩电业务的生产,全力进行资产、债务、人员的清理工作。其中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清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仍然在进行中,没有彻底完成清理,说明如下:
(1)、应收帐款: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为29551.43万元,经过努力催收,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应收帐款净值为3056.56万元。公司为收回该部分帐款所作的努力有:在组织上,保留国内销售各分公司的业务骨干人员,继续催收货款;保留外销业务骨干人员,继续催收尚未回收的货款。保留全部的法务人员,提供法律支持,催收货款;保留财务人员,及时和客户对帐,催收货款。在手段上,外销货款均已投出口信用保险,针对个别未按时汇款客户,持续向客户催收,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损,启动法律手段等追索;对内销客户,则分别采用继续追索、协商解决、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来追讨货款,经辨识确实无法收回的帐款,则申请核销处理;以上工作目标在6月30日前均处理完毕。因为上述货款涉及金额大、客户多、情况各异,时间难以确定,目前还缺少充分、适当的证据来确定能够回收多少货款。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尽最大可能及早收回货款、最大限额收回货款,以达成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东的利益。
(2)、其他应收款:201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净值为19579.83万元,经过催收,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其他应收帐款净值为680.99万元。同以上应收账款,公司在组织上保留骨干人员、在手段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各自适用措施来追讨,确实无法回收的则申请核销处理。以上工作目标在6月30日前均处理完毕。因为上述货款涉及金额大、客户多、情况各异,时间难以确定,目前还缺少充分、适当的证据来确定能够回收多少资金。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尽最大可能及早收回、最大限额收回资金,以达成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东的利益。
(3)、存货:2013年12月31日,存货净值为11686.83万元,经过处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存货净值为3909.42万元。公司为处理该部分存货采取的措施有:厂商未交货部分,及早通知供应商停止供货,公司不再接受交货,避免存货进一步增加;材料齐套部分,以SKD方式转卖给客户自行加工组装,或者转卖给客户指定的组装加工厂,继续生产完毕;尚未使用的原材料,请供应商回购为优先,不能回购的,则自行销售以回收资金。内销成品,以适当折价、现金交易方式销售给代理商、经销商为主。对内部员工提供价格优惠,鼓励公司职工购买公司产品,目前内销成品库存已经基本销售完毕;外销成品均按订单生产,已经销售完毕;南非公司因为正常经营中,所备库存为必需品,将来随出售该公司股权一并处理。部分确实无法再利用、再出售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确认后建议核销报废处理。以上工作目标在6月30日前均处理完毕。因为上述存货金额大、类别多、情况各异,处理时间难以确定,目前还缺少充分、适当的证据来确定能够回收多少资金。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尽最大可能及早处理存货、最大限额收回资金,以达成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东的利益。
4.4.2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审字G-121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玲玲
201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