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以传真和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9名董事表决,全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总经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总会计师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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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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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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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赊销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期初预付款在本期结转;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社会养老保险尚未收到结算单据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期初部分预付工程款、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5、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6、预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期初预收货款本期确认为销售收入以及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尚未支付的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8、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商品销售结构变化以及销量减少所致;
9、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每股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10、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广告宣传费投入及促销费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赔偿款减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1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材料款减少所致;
1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所致;
1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广告宣传费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支付的税费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管理层股权激励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时的股权激励承诺进行了规范,规范后的承诺如下:
为了使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及公司利益更好的结合,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9年6月底前制定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