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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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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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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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实现销售商品房收入增加并结转已售商品房成本所致;
2、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费用及支付的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3、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收回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合营企业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亏损数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是由于上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房增加而使本报告期内出租收入减少所致;
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分配的清算款所致;
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办公车辆增加所致;
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计提的转让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税费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6日起停牌。重大事项为拟收购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盛),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日,主营业务为煤层气的勘探、开发,持有山西省古交市境内优质煤层气资产权益。2014年4月17日,公司发布公告,因资产方部分股东要求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国盛90%股权,上述股东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变更为由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上述资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28日复牌。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购原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股权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2、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目前上述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玲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