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林俊波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潘孝娜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胡倩倩 |
公司负责人林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倩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59,964,458,016.97 | 58,579,251,340.62 | 2.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955,624,599.29 | 12,900,222,266.58 | 0.43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3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5,213,218.55 | -837,680,246.33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1,061,071,570.81 | 1,236,050,713.81 | -14.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829,248.78 | 54,285,211.61 | -13.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539,787.92 | 51,651,514.72 | -7.9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43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09 | -22.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09 | -2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1-3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815.8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0,189.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6,333.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9,831.9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4,885.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2,734.85 |
| 合计 | -710,539.14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 99,514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66 | 3,734,227,591 | 0 | 质押3,732,975,070 |
|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9 | 462,275,400 | 0 | 质押452,260,000 |
| 重庆卓智恒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4.50 | 281,922,150 | 0 | 无0 |
|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4 | 165,271,704 | 0 | 质押146,15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41 | 88,500,000 | 0 | 无0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1 | 57,001,550 | 0 | 无0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6 | 35,000,377 | 0 | 无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0.54 | 33,837,229 | 0 | 无0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28,037,879 | 0 | 无0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4 | 27,668,091 | 0 | 无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34,227,591 | 人民币普通股3,734,227,591 |
|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62,275,400 | 人民币普通股462,275,400 |
| 重庆卓智恒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81,922,150 | 人民币普通股281,922,150 |
|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5,271,704 | 人民币普通股165,271,704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88,500,000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57,001,550 | 人民币普通股57,001,550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377 | 人民币普通股35,000,37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33,837,229 | 人民币普通股33,837,229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37,879 | 人民币普通股28,037,879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668,091 | 人民币普通股27,668,09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应付票据 | 568,000,000.00 | 336,000,000.00 | 69.05% | 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944,133,188.27 | 1,593,005,135.56 | -40.73% | 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减少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2,209,262.38 | 65,873,901.31 | -51.10% | 本期房地产结算收入减少所致 |
| 财务费用 | 90,386,457.69 | 63,166,188.85 | 43.09% | 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
| 投资收益 | 130,922,019.13 | 52,968,209.87 | 147.17%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 |
| 所得税费用 | 18,381,733.15 | 37,593,063.21 | -51.10% | 本期房地产结算收入减少所致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5,213,218.55 | -837,680,246.3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投入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445,010.55 | -685,516,895.58 | 不适用 | 本期股权投资支出减少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686,465.30 | 466,199,740.39 | -74.97% | 本期偿还借款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8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79,100万股(含179,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3.0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万元,用于上海新湖明珠城三期三标段、四标段和上海新湖·青蓝国际项目,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议案已于2013年8月19日经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受理审批该事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 2013年6月24日 期限:2014年1月31日前 | 是 | 是 |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 2014年2月7日 期限:6个月 | 是 | 是 |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 | 避免同业竞争 | 2010年5月5日 期限:在其实际控制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间 | 是 | 是 | /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