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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东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3,009,568.2781,699,765.275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98,997.042,810,209.931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52,035.742,095,599.932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239,621.17-119,279.779,322.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1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1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4%0.49%0.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01,896,774.69602,462,267.21-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58,630,058.88555,531,061.840.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333.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9,515.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773,463.90 
    减:所得税影响额182,320.43 
    合计546,961.3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35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3.5%106,900,000 质押69,500,000
    许伟明境内自然人8.9%17,788,44817,55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3.25%6,50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神州1号境内非国有法人0.56%1,120,000   
    温建玲境内自然人0.35%696,25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第八期集合资金信托其他0.28%550,742   
    王书文境内自然人0.25%506,300   
    柯金城境内自然人0.25%497,267   
    虞云峰境内自然人0.22%432,900   
    龚锦尤境内自然人0.21%412,5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6,9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6,90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6,500,000人民币普通股6,50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神州1号1,120,000人民币普通股1,120,000
    温建玲696,250人民币普通股696,25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07-2第八期集合资金信托550,742人民币普通股550,742
    王书文506,300人民币普通股506,300
    柯金城497,267人民币普通股497,267
    虞云峰432,900人民币普通股432,900
    龚锦尤412,500人民币普通股412,500
    李玉萍402,200人民币普通股402,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许伟明先生持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1.7%,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其中:股东温建玲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96,250股;股东王书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8,900股,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7,400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35.4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50万元购买自用写字楼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76.13%,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86.45%,主要系收到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66.34%,主要原因系上年末计提年终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54.67%,主要系本期计提所得税减少所致;

    6、营业收入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长50.56%,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影响所致;

    7、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1.0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9、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6.5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财政补贴收入影响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6.89%,主要是当期应纳税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1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1,123.96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因客户货款结算信用期延长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为降低采购成本多采用现结结算方式及工资薪酬、租金等经营付现成本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045.14%,主要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写字楼用于办公场地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4 年 2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由于与交易对手方(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林波、李林聪)就标的企业发展前景、成长性发生异议,经多次洽谈协商,最终未能就交易方案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本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该议案已经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许伟明、徐琦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发展、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经济实体与股份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除在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担任职务外,不在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在股份公司的控制地位怂恿、诱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股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泄露股份公司的商业秘密与核心技术,或者离开股份公司;不正当地利用股份公司的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股份公司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4、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5、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任何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2010年04月13日长期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违反承诺行为。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奥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奥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发展、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经济实体与股份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3、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2010年04月13日长期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违反承诺行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3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69090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90.3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通过不断开发新产品,提升毛利率,拓宽销售领域,以实现收入的增长。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伟明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