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3名,董事施国琴女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697,326.87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69,732.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9,863,231.08元,减去2012年度分配利润189,473,205.80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478,917,619.46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73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9,473,205.80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其在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充分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的议案:
2012年1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权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公告详见2012年12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董事会授权后,公司经营班子能够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因此,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62%)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权期限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关系事宜的公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认定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告详见2013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与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投资”)、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热力”)交易均为2013年10月16日前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1、与吉盛投资发生的交易
2013年,公司与吉盛投资发生资金往来合计264,667,112.57元,其中124,000,000元为公司受让吉盛投资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公告详见2013年1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9,180,000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租赁吉盛投资拥有的石灰石矿及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其他131,487,112.57元为公司与吉盛投资根据双方需要发生的资金往来款。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欠吉盛投资往来余额为33,130,846.99 元。
2、与长泰热力发生的交易
2013年,公司与长泰热力发生资金往来合计2,014,128,759.31 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919,755,000元,公司向长泰热力收取的资金占用利息94,373,759.31 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长泰热力往来无余额。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性、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经营需要,2014年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吉盛投资拥有的杨木顶子石灰石矿、元宝山石灰石矿以及吉林省磐石市269,366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预计2014年度租赁费用合计为9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杨木顶子石灰石矿租赁
吉盛投资将磐石市杨木顶子石灰石矿采矿权租赁给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租赁用途石灰石开采,年租赁费为444万元。
2、元宝山石灰石矿租赁
吉盛投资将磐石市元宝山石灰石矿采矿权租赁给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租赁用途石灰石开采,年租赁费为366万元。
3、土地租赁
吉盛投资将位于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的269,366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租赁用途矿山用地,年租赁费为108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定价采用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性、公允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张宝谦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8名,监事仇健先生委托监事王劲松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性、公允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5日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以下网址在线直接参 与本次说明会: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请参阅2014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13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5月5日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5日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孙晓峰先生;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刘树森先生;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田奎武先生;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彭雪松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秦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4年5月5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咨询电话:0431-84956688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2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8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