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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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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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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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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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201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0万元受让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大”)所持有的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合大”)100万元的股权,同意公司以人民币7500万元认购浙江合大新增杭州合大1500万元的注册资本。目前杭州合大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金固股份持有杭州合大80%的股权,法人由侯生跃变更为孙锋峰。
(二)201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并在2014年3月31日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确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之首期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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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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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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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69,657,902.75 | 215,014,510.37 | 25.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49,533.51 | 11,889,469.84 | -18.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76,468.49 | 9,567,754.64 | -4.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904,742.44 | -117,166,391.21 | 54.8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1.31% | -0.2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746,225,855.42 | 2,556,591,681.02 | 7.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28,968,631.57 | 919,319,098.06 | 1.05%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00,753.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8,003.1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734.8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049.97 | |
| 合计 | 473,065.02 |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609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孙金国 | 境内自然人 | 18.75% | 33,750,000 | 33,750,000 | ||
| 孙锋峰 | 境内自然人 | 16.75% | 30,150,000 | 30,150,000 | 质押 | 29,250,000 |
| 孙利群 | 境内自然人 | 7.5% | 13,500,000 | 13,500,000 | 质押 | 3,500,000 |
| 孙曙虹 | 境内自然人 | 7.5% | 13,500,000 | 13,500,000 | ||
| 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3% | 7,245,916 |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 | 3,246,220 | |||
| 陈芝浓 | 境内自然人 | 1.67% | 3,0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2,000,197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1,550,150 | |||
| 赵宁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305,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45,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5,916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6,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6,220 |
| 陈芝浓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00,1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197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50,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150 |
| 赵宁 | 1,3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5,000 |
| 倪楠 | 1,28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2,500 |
| 程圣森 | 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0,000 |
| 包国平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000 |
| 何思振 | 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孙金国、孙利群是公司控股股东(两人为夫妻关系),孙锋峰、孙曙虹为孙金国、孙利群之子女。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赵宁在报告期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1,305,000 股(其中融资融券股份数 475,000),持股比例为 0.73%。 | ||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 | 2014年03月08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杭州合大股权转让及增资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关于杭州合大股权转让及增资项目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 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2014年03月08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项目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12) |
| 2014年04月01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孙金国、孙锋峰、倪永华、孙兴源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 2010年10月21日 | 任职期间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孙金国、孙锋峰、孙利群、孙曙虹 | 自孙锋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 | 2013年10月08日 | 至2014年12月3日止。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15%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817.4 | 至 | 3,811.78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314.59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可能下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折旧费用增加、人工成本上升、各费用增加等原因。 可能上升的原因:产能逐步释放,主机厂合资品牌订单增加,销售有所上升等原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