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振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452,252,432.14 | 439,128,345.20 | 2.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571,114.58 | 87,860,270.81 | 14.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8,707,934.81 | 87,478,332.22 | 12.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976,613.32 | 1,166,724.80 | 7,011.9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7 | 14.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7 | 14.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2 | 5.65 | -0.2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385,038,473.44 | 2,382,413,366.28 | 0.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07,477,032.61 | 1,801,859,544.03 | 5.8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31.0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8,0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2,876.7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2,231.98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1,059.93 | |
| 合计 | 1,863,179.7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604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林国芳 | 境内自然人 | 40.49 | 130,584,063 | 97,938,047 | 质押 | 6,400,000 |
| 陈国红 | 境内自然人 | 21.85 | 70,475,836 | 52,856,878 | 质押 | 3,080,000 |
| 施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2.71 | 8,742,432 | 0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其他 | 1.41 | 4,538,173 | 0 | ||
| 蔡宏基 | 境内自然人 | 0.98 | 3,159,615 | 0 | ||
| 创业-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7 | 3,116,132 | 0 |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其他 | 0.95 | 3,073,554 | 0 |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其他 | 0.74 | 2,393,654 | 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0 | 2,252,299 | 0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 | 其他 | 0.62 | 1,999,881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林国芳 | 32,646,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46,016 | |||
| 陈国红 | 17,618,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18,959 | |||
| 施建平 | 8,742,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742,432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4,538,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4,538,173 | |||
| 蔡宏基 | 3,159,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9,615 | |||
| 创业-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116,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6,132 |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3,073,5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3,554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52,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2,299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 | 1,999,8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881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优选成长 | 1,842,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2,99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62.34%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上升了2,006.34万元,升幅为14.65%,主要是龙华3#宿舍和南充工厂B栋厂房的基础工程建设的投入。
2.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下降了2,497.02万元,降幅为20.63%,主要是本期按时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3.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下降了7,574.21万元,降幅为33.27%,主要是公司按时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4.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下降了479.72万元,降幅为16.8%,主要是期初预收的客户货款在本期发货结算。
5.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844.22万元,降幅为35.71%,主要是期权费用和软件项目维护费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4、 2014年4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公司与被告周西川等18人的一审判决书,判决18 名被告向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36,050,230.32 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3 年 1 月 9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等。 5、 其余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 2014年01月21日 2014年04月09日 | 1、2013-002,《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违反约金纠纷的说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2013-020,《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3、2013-028《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4、2013-043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5、2014-009《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6、2014-025《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 | 1、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承诺如下:“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3、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其愿在毋需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付责任。4、2003年7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深外经贸资复【2003】2590号文批准,富安娜有限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截止变更之日,公司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应退还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曾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共计17.09万元。虽然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机构未提出退还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要求,但追缴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仍存在。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向公司承诺由其个人承担所有应补缴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 2009年11月30日 | 无 | 均得到严格的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继续严格履行承诺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2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3,606.23 | 至 | 16,327.47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606.23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国内消费需求不振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2014年终端销售虽略有起色但依旧疲软,电商渠道快速持续发展弥补了线下门店销售增速放缓的不足。 | ||
(下转30版)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4-031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