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洪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宜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586,432,321.28 | 2,887,462,845.72 | -10.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109,877.66 | 52,465,740.75 | 106.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9,790,650.58 | 51,134,059.70 | 7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2,731,890.95 | 1,018,438,198.84 | -7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5 | 8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5 | 8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 | 1.32% | 0.7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6,041,765,348.29 | 15,889,630,408.19 | 0.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204,540,494.11 | 5,091,351,998.17 | 2.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856.5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532,610.9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2,547.7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666,280.0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5,795.06 | |
| 合计 | 18,319,227.0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2,618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1.62% | 823,577,842 | 145,189,606 | 质押 | 525,01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方融稳盈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98% | 22,800,000 | 0 | 0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其他 | 1.01% | 11,597,000 | 0 | 0 | |
| 兖州市旭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6% | 11,051,238 | 0 | 0 | |
| 兖州市阳光纸制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3% | 10,700,208 | 0 | 0 | |
| 兖州市天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2% | 9,413,839 | 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6% | 4,187,677 | 0 | 0 | |
| 吴学军 | 境内自然人 | 0.36% | 4,119,019 | 0 | 0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深 | 其他 | 0.33% | 3,836,023 | 0 | 0 |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28% | 3,225,100 | 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78,388,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388,236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方融稳盈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0,000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11,59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97,000 | |||
| 兖州市旭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51,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51,238 | |||
| 兖州市阳光纸制品有限公司 | 10,700,2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00,208 | |||
| 兖州市天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9,413,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9,413,839 | |||
| 中国工商银行-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87,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7,677 | |||
| 吴学军 | 4,119,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9,019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深 | 3,836,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6,023 |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22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5,1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深同属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股东吴学军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119,019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在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白存珍和宁国昌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股东白存珍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1,71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91%,报告期内无购回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持股数量为1,71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91%;股东宁国昌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1,5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13%,报告期内无购回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持股数量为1,5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13%。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在建工程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83,806.97万元,比年初数增加20,758.24万元,增长32.92%,主要原因是12万吨生活用纸等基建项目付款增加。
(2)应付票据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0,000万元,比年初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5,223.11万元,比期初增加7,812.49万元,增长44.87%,主要原因是预收商品货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033.03万元,比期初减少1,528.18万元,降低33.50%,主要原因是原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减少。
(5)应交税费2014年3月31日年期末数为4,667.97万元,比年初数减少3,012.18万元,降低39.2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季交纳年初实现所得税及本季计提企业所得税减少影响所致。
(6)应付利息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388.02万元,比年初数减少2,435.80万元,降低35.7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中期票据利息,致使原计提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3,579.00万元,比年初数减少53,463.80万元,降低55.09%,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本金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783.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5.76万元,增长57.44%,主要是本期实际支付的流转税增加致使营业税金附加增加。
(9)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2,30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362.17万元,降低50.62%,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应收账款余额比本期金额较大,故本期比去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10)投资收益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负2,080.6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836.81万元,降低175.49%,主要原因是公司联营企业业绩下降所致。
(11)营业外收入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2,433.23万元,比去年数增加2,263.28万元,增长1331.7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2)所得税费用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5,514.45万元,比去年数增加2,412.73万元,增长77.79%,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以及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同比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2,916.56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2,270.39万元,增长351.36%,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4)支付的各项税费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14,498.93万元,比上年数增加4,184.92万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3月31日本期发生额为26,273.1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5,570.63万元,主要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及生产过程中支付的用工成本增加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致使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减少。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洪信先生。 | 为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李洪信先生分别作出了如下承诺: (1)自身及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与股份公司从事的前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形, 与股份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2)与股份公司的关系发生实质性改变之前,保证其自身及其他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股份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的其他任何企业; (3)凡是与股份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机会,都将及时通知并建议股份公司参与; (4)与股份公司的关系发生实质性改变之前,保证与股份公司永不发生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 2006年11月1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其本次认购的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流通。 | 2012年04月23日 | 36个月。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0% | 至 | 7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9,692 | 至 | 23,912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4,066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通过节能挖潜使生产成本有所减低,加之原材料购入成本略有降低,致使本期经营业绩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2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8日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2014-022。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董事长李洪信先生、董事白懋林先生、张文先生与激励对象李娜女士、毕赢女士为亲属关系,同时董事白懋林先生、张文先生、刘泽华先生为激励对象,公司前述四名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表决。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刊登在2014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4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4。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2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文件已于2014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并于201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本次草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表述方法
草案修订稿对激励计划草案“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作了如下修改: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授予价格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的70%。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太阳纸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修订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表述方法
草案修订稿对激励计划草案“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之“(三)锁定期与解锁日”、“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十、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之“(二)限制性股票解锁程序”、“十三、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之“(一)会计处理”及“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中的相应表述作了如下修改:
如公司按照本计划需要回购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2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期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以上三备忘录合称“《股权激励备忘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修订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的,修订后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草拟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曹春昱、刘学恩、王晨明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2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姜凤先生主持,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总经济
师王宗良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昭军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8日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2014-022。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2016)(草案修定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22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