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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鸿基焦化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4-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05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鸿基焦化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焦化”)与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贷款规模1.5亿元。

    (二)信达公司与鸿基焦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基焦化与信达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5年,年利率7.04%(上浮10%),保证金为 15%,年手续费1%,名义残值5万元,按季等额还本付息,抵押资产率为70%。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69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同业拆借,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以及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鸿基焦化与信达公司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融资租赁由鸿基焦化在信达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由六师国资公司提供担保。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 5年;

    (二)租赁方式:六师国资公司担保的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三)租赁利率:年利率为7.04%(上浮10%)  

    (四)名义残值:5万元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15%;

    (六)租赁手续费每年1%;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共20期;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期租金1014万元,公司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鸿基焦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鸿基焦化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06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1,697.55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60,751,493.22元,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是52,220,529.71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8,022,214.57元。公司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由负转正,增加利润的来源主要为非经常性损益,其中本期对广州新拓提供担保事项解除担保责任,使营业外收入增加39,463,564.60元,只对前期的预计负债做了对冲,本期无充足的现金流入。

    为实现公司2014年度经营目标,根据测算,公司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需求压力较大。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并为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红的资金用于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就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公司主业所处行业为煤焦化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焦炭、尿素、煤炭的销售,利润的主要来源为煤炭的销售。

    受全国钢铁行业不景气的影响,疆内焦炭生产企业纷纷转产气煤焦,导致公司子公司鸿基焦化生产的气煤焦供应市场竞争激烈,供大于求,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加之公司化肥装置未能达产,致使相关固定费用未能足额有效摊薄,致使鸿基焦化公司的利润逐年下降,以至于亏损,由于鸿基焦化公司前期建设期间大量投入资金,目前正处于密集的还款期,资金需求量大。煤炭行业由于下游市场需求不足,致使煤炭市场疲软,造成销售价格下滑,经营业绩下降,公司维持日常的现金流入不足,均需要向银行贷款解决。

    (二)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 2013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及未来预计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预计未来一年资金需求
    2013年度663.16-18,983.396,793.3410,202.15170,600.00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2014年营业收入目标为力争实现13.37亿元。根据测算,2013年建设项目投资、维持日常业务的资金需求约为17.06亿元。公司所需经营性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销售资金回笼、商业银行贷款及资本市场融资等途径和方式获取。根据预测,2014年流动性资金将处于趋紧的局面。因此,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拟定2013年度暂不实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资金的收益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2012年201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110.07610.28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110.07610.28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170.05490.27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2.198.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71.588.24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红的资金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和维持日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及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并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2.联系电话:0991-2356604

    3.联系传真:0991-2356610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07

    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拜城百花村煤业未能完成2013年盈利

    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本公司以5.6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国资”)定向发行17,028,469股,购买其持有的新疆拜城百花村煤业(以下简称“百花村煤业”)30%股权。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万隆评报字(2009)第136号”,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统众国资持有百花村煤业30%股权对应评估权益价值为9,570万元。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为此,本公司与统众国资签订了《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统众国资承诺:百花村煤业2010年至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1,311.16万元、5,127.38 万元、4,803.78万元、5,845.08万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内,某一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同期净利润预测数,或测算期间届满时对拜城百花村煤业30%的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结果为减值额占其作价的比例大于已补偿股份数量总数占本公司向统众国资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由本公司以1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向统众国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如届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本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如股东大会未批准,由本公司将补偿股份赠送除统众国资以外的其他股东。

    拜城百花村煤业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致使煤炭市场疲软,造成销售价格下滑,加之企业未达产,使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导致公司盈利预测未完成。

    2013年,拜城百花村煤业实现净利润-2739.30万元,比2013年盈利预测数5845.08万元减少8548.38万元。依据《补偿协议》,测算统众国资2013年度需补偿股份为3,851,893.05股,该补偿股份公司将申请予以锁定,且不拥有表决权和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待盈利预测期间结束后,届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锁定的补偿股份;如股东大会未通过,该股份将由本公司赠送除统众国资以外的其他股东。锁定期内的应享股利,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 《补偿协议》,到2013年末,盈利预测期间已结束,故就此议案中涉及补偿股份:1、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锁定的补偿股份,2、分赠送除统众国资以外的其他股东。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08

    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未能完成2013年盈利承诺及补偿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本公司以5.6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25,495,889股,购买其持有的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09)第169号”,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豫新煤业51%股权对应评估权益价值为22571.8962万元。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为此,本公司与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豫新煤业2010年至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6990.40万元、6878.56万元、6878.56万元、6878.56万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内,某一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同期净利润预测数,或测算期间届满时对豫新煤业51%的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结果为减值额占其作价的比例大于已补偿股份数量总数占本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由本公司以1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向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如届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本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如股东大会未批准,由本公司将补偿股份赠送除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

    豫新煤业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致使煤炭市场疲软,造成销售价格下滑、生产成本上升,使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导致豫新煤业盈利预测未实现原因。

    2013年,豫新煤业实现净利润5905.58万元,比2013年盈利预测数6878.56万元减少972.98万元。依据《补偿协议》,测算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需补偿股份为897953.09股,该补偿股份公司将申请予以锁定,且不拥有表决权和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待盈利预测期间结束后,届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锁定的补偿股份;如股东大会未通过,该股份将由本公司赠送除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锁定期内的应享股利,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 《补偿协议》,到2013年末,盈利预测期间已结束,故就此议案中涉及补偿股份:1、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锁定的补偿股份,2、或分赠送除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0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聘请的中寅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业务中做到了客观、公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寅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原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10

    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借款授信金额2.5亿,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资金需求,预计2014年需新增贷款1.6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计划,拟同意豫新煤业2014年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到期归还后需申请续贷,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原贷款转、续贷和上述新增额度内,单笔未超过5000万元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办理包括资产抵押等相关事宜,以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和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此事项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4-011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 10︰30—12︰00

    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 动 ” 平 台(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虽然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91697.5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022214.57元,但其主要为非经常性损益,只对前期预计负债做了对冲,本期无充足现金流入。公司仍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和发展压力,为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公司201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 “上证e互动”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使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10︰30—12︰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 台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e 互 动 ” 平 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威东女士、总经理侯铁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吕政田先生、财务负责人等。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4年5月8日下午16:00前,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公司传真:0991-2356610。

    2、投资者可以在2014年5月9日10︰3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刘 佳

    电话:0991-2356620

    传真:0991-2356610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11 人,实到8人。公司独立董事潘晓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曹爱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侯铁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刘威东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马金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马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威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本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11 人,实到8人。公司独立董事潘晓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曹爱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侯铁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刘威东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马金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马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威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本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寅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91,697.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220,529.71元, 201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022,214.57元。

    2013年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原因如下:

    1.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为非经常性损益,其中本期对广州新拓提供担保事项解除担保责任,使营业外收入增加39,463,564.60元,只对前期预计负债做了对冲,本期无充足的现金流入。

    2.公司正步入转型发展期,维持一定的现金流对公司经营发展非常重要。

    基于上述原因,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此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寅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原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拜城百花村煤业未完成2013年度盈利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城百花村煤业2013年实现净利润-2739.30万元,比2013年盈利预测数5845.08万元减少8548.38万元。依据《补偿协议》,测算统众国资2013年度需补偿股份为3,851,893.05股,该补偿股份公司将申请予以锁定,且不拥有表决权和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待盈利预测期间结束后,届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锁定的补偿股份;如股东大会未通过,该股份将由本公司赠送除统众国资以外的其他股东。锁定期内的应享股利,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 《补偿协议》到2013年末,盈利预测期间已结束,故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未完成2013年度盈利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2013年实现净利润5905.58万元,比2013年盈利预测数6878.56万元减少972.98万元。依据《补偿协议》,测算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需补偿股份为897953.09股,该补偿股份公司将申请予以锁定,且不拥有表决权和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待盈利预测期间结束后,届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锁定的补偿股份;如股东大会未通过,该股份将由本公司赠送除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锁定期内的应享股利,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 《补偿协议》到2013年末,盈利预测期间已结束,故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2014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借款2.5亿,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原贷款转、续贷和上述新增额度内,单笔未超过5000万元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办理包括资产抵押等相关事宜。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鸿基焦化2014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14年需新增贷款1.6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原贷款转、续贷和上述新增额度内,单笔未超过5000万元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办理包括资产抵押等相关事宜。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2014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原贷款转、续贷和上述新增额度内,单笔未超过5000万元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办理包括资产抵押等相关事宜。

    此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决议!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欣先生主持。会议经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新疆百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