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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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进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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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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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较期初减少409.97万元,减幅42.38%,主要原因是乘用车发车减少使预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13,000.00万元,增幅108.33%,主要原因是由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00.00万元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93.79万元,减幅44.58%,主要原因是受销售收入下滑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863.19万元,减幅112.47%,主要系本期对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南黄海南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减少985.77万元。
销售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277.53万元,减幅37.51%,主要受销售收入下滑的影响,销售运费、销售返利及广告费用同比下降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89.18万元,增幅95.41%,主要原因是美国技术中心本期收到保险赔偿金50万美金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945.17万元,减幅146.8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坏账损失同比减少1,076.05万元所致。
经营性净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7,793.02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付款同比减少导致当期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巅、李海阳和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承诺如下:1、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曙光股份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2、承诺人保证将促使本人和本人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曙光股份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承诺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曙光股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承诺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4、如曙光股份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承诺人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曙光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承诺人及/或控股企业与曙光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人将亲自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曙光股份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曙光股份来经营。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巅、李海阳和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巅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4-02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7名,副董事长李海阳委托董事长李进巅进行表决,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进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退回所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1年11月9日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曙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黄海”)兼并重组辽宁黄海商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商用车”)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大连黄海通过资产兼并重组方式收购黄海商用车拥有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全部车型生产资质、技术、产品合格证和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以201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黄海商用车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元正(沈)评报字〔2011〕第079号《关于辽宁黄海商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上资产评估价值为16,519.25万元,其中土地14,205.84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085.33万元,房屋建筑面积10,955.9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372.59万元,双方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确定资产收购价格为16,500万元。
黄海商用车已将所拥有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全部车型生产资质、技术、产品合格证和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交付给大连黄海,但由于黄海商用车一直无法将土地、房屋过户至大连黄海,经协商,大连黄海决定将上述土地、房屋退回黄海商用车,黄海商用车将上述土地、房屋款按原评估价值共计3,457.92万元返还给大连黄海。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