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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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戌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晓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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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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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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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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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2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
董事会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不利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祺芳、莫峻、管一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2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对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