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将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695号《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即本公司向联环集团发行4,600,18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收购联环集团所持有的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制药”)的100.00%股权。
联环药业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4,600,189股,定价基准日为联环药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9月27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10.58元/股。联环药业向联环集团购买股权发行的4,600,189股股份已于201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
2013年6月7日,扬州制药办理了100.00%股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二、盈利预测情况及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和联环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利润补偿协议》,联环集团需就标的资产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评估报告中收益现值法所预测的利润预测数的差异,向联环药业做出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出具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涉及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扬州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2)第101号),标的资产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盈利预测数分别为人民币654.36万元、677.59万元和704.51万元。
2、联环集团承诺标的资产对应的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654.36万元、677.59万元和704.51万元,不低于以上盈利预测数。
3、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联环药业在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并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在联环药业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如标的资产对应的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实际盈利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足上述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联环集团承诺的净利润数的,联环集团应向联环药业利润补偿实施公告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联环集团之外的联环药业其他股东进行现金补偿。
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扬州制药2013年度净利润为7,164,730.2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41,751.18元。扬州制药2013年度盈利预测已经实现。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