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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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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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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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数减少31.52%,主要是背书转让增加及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数增加41.49%,主要是投标保证金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数增加237.10%,主要是新区项目二期工程投入所致;
4、应付票据较年初数减少68.35%,主要是票据到期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减少41.51%,主要是上年预提年终奖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36.66%,主要是应交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39.47%,主要是收入增加、生产成本下降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0.05%,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1.62%,主要是利润增加所致;
1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1.54%,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行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会会议应到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临2014-016。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10:00。
4、会议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6、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3、4、5、6、7、8、9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10);议案2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11)。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室。
4、登记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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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