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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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士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玲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妙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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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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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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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9月3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决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7元/股的条件下择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并注销。2013年9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4,329,293股,共计支付现金27,614,867.87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回购股份4,329,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购买的最高价为6.48元/股,最低价为6.3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7,614,867.87元。
因该次回购股份,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2桐昆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13年10月10日召集"12 桐昆债"201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投票结果,会议议案未能获得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通过,不符合《债权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四十四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的相关规定,故该次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为维护各方利益,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12桐昆债"的债券持有人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所涉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设定的条件成就时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最终公司董事会在权衡之后,决定终止股份回购,并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向公司部分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已实施完毕,并于2014年3月4日完成了股份变更登记。
2. 根据2014年2月20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人民币28亿元),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事项尚在办理审批手续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桐昆集团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桐昆集团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对于实际控制人来说,将不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士良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201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4-03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电话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14年一季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 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3 证券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通过书面及邮件、电话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昌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14年一季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全文和正文。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4-036
债券代码:122216 债券简称:12桐昆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桐昆债”2013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12桐昆债”(债券交易代码:122216)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维持本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次信用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