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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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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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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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0,9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2%;实现营业利润1,3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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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0,9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2%,主要是第一季度虽为公民游业务的淡季,但受益于春节黄金周期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公司出境游业务整体上依然保持了7.49%的增长。入境旅游由于受到政治因素、环境因素、安全问题等的影响,市场消费意愿受阻。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引进新的团队,入境业务比上年同期增长8.54%。国内旅游由于越来越多的高铁线路开通、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私家车保有量快速上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消费者旅游习惯发生改变,自助游的出行方式越发盛行,传统旅行社面临较大的挑战。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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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行业毛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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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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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晓明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4-00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批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4-008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00 。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在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国旅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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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出的《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3月27日和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3日。凡于2014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27日10: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延安东路四川南路口,公交车71、42、65、145 路等可到达)。
(三)登记手续:股东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亦可在5月27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收到日为准)。
(四)登记确认: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必须提供内容完整、笔迹工整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或/和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等通讯资料,并于会议召开日前向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沈先生、史女士;
(二)联系电话:(021)63299090;
(三)传真号码:(021)63296636;
(四)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
(五)邮政编码:200002。
(六)相关费用:本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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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