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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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忠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尔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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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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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4.02%,主要系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向清原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预交的矿产资源税、排污费、水资源补偿费等。
(2)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81.09%,系本期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多。
(3)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9.37%,系公司本期计提税费增多。
(4)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83.04%,系本期支付了中期票据利息。
(5)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62.94%,主要为子公司偿还借款。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2.80%,系本期计提税金及附加增加。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0.36%,主要为本期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8)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是因为子公司出售股票及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格下跌所致。
(9) 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96.82%,主要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投资收益减少。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2.10%,系上年同期发生捐款性支出,本期未发生。
(1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61.11%,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2.82%,主要是收到的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3)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9.77%,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相比于上年同期减少。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9.42%,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增加。
(15)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0.08%,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相比于上年同期减少。
(1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较少50.87%,系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减少。
(1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02%,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多。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7.50%,主要系上年同期实施了现金分红。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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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忠华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