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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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徐品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建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惠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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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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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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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进展情况
(一)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更名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用于先期收购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签署了《关于受让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性协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签署受让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股权协议的议案》并签署了《关于受让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子公司长江国际以总计10,900万元收购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长江国际已对仪征国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完成收购,仪征国华成为长江国际100%控股子公司,同时仪征国华更名为"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近日在扬州市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详情请查阅披露于2014年1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临2014-002。
(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配预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4,351,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
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实施了上述分红派息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7.85元/股调整为7.74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95,607,235股。
详情请查阅披露于201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临2014-020。
二、子公司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已更改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由原来的15年有效变更为无限期。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查阅登载于2014年2月14日、4月19的公司公告临2014-01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2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具体内容、已履行承诺情况、对尚未解决事项的拟履约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等事项的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品云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23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补充临时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报刊载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六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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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由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徐品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5人,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人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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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相关说明。该报告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14] 00030520号)。
具体内容请查阅2014年4月1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颐华(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张新华律师、王陈芳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程序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颐华(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