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张文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春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春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6 月份,根据德清县提出对钟管工业功能区所有化工企业进行专项环境整治行动的精神要求,位于钟管工业功能区所有化工企业需进行全面专项整治。受此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因草甘膦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未达到环保审批要求,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自2011年6月开始停产整治。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停产过程中,公司与各方积极协调沟通,但周边居民搬迁工作不能顺利完成,因此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可能性较小。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对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工程物资及存货进行了处置。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3年11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14年1月2日,公司、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锆谷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蒋东民、沈建章、姚天荣已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书》,拟由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述四方合计持有的锆谷科技100%股权。截至公告日,中介机构对锆谷科技的尽职调查工作以及锆谷科技2012-2013年度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根据2014年2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锆谷科技20%的股权以19,214,526.32元价格转让给蒋东民、沈建章、姚天荣。内容详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于2014年2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目前,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方案仍在协商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骏
2014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4-013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沈德堂先生、钱海平先生、王菊平女士、姚云泉先生、陈为群先生、沈红泉先生、张念慈先生、黄廉熙女士、黄轩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张念慈先生、黄廉熙女士、黄轩珍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为6.00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德堂:男,1966年生,大专,高级工程师。历任德清县生物化学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升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升华拜克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壬思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伊科拜克兽药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升华拜克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展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钱海平:男,1978年生,大专,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供销科长,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融资部经理、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升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升华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楚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正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升华强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升华集团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升华集团德清三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升华集团德清华源颜料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升华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升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德清升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沐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王菊平:女,1968年生,研究生,高级采购师。曾就职于钟管缫丝厂、福尔达化工厂、惠中新合化纤有限公司,历任升华集团德清华源颜料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浙江升华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主任;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招标管理部总经理。
姚云泉:男,1969年生,大专,高级工程师。历任德清县生化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德清壬思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陈为群:男,1966 年生,大学,工程师。历任浙江省石油化学公司业务员、浙江中化建进出口公司业务一部经理、浙江捷成石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升华集团德清华源颜料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销售部经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伊科拜克兽药销售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沈红泉:男,1973年生,大专。历任德清县钟管热电厂职工、车间主任、生产副科长、科长,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生产副部长、部长,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厂长,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总经理,德清壬思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清壬思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董事。
张念慈:男,1941年生,大学,研究员,民革成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历任第八、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民革湖州市委员会主任委员、民革浙江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副所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州师范学院院长顾问、特聘教授兼湖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院长,中国水产科研究院湖州师范学院细胞工程研究所所长;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特邀评审员,农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农业部渔业专家顾问委员会顾问、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农业部鱼药临床试验基地主任,浙江农业大学兼职教授、杭州大学客座教授,中国细胞生物学会理事、浙江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免疫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医药细胞生物学专业委员会理事等职;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黄廉熙:女,1962年生,大学,一级律师。曾赴美国及英国进修法律并在香港从事公司法律业务。历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小商品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委;现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七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轩珍:女,1958年生,大学,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德清县食品公司武康食品站主办会计,德清县食品公司财务科长,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德清县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4-014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升华大酒店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普通董事
■
1.2 选举独立董事
■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截止2014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2、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 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联系人:景霞 沈圆月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真:0572-8089511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或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4-015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鲍希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鲍希楠先生、王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李文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详见《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鲍希楠:男,1959年生,大专,高级政工师。历任德清县钟管坩埚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升华集团湖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升华强磁材料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升华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德清升华临杭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德清升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德清华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锋,男,1966年生,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民星集团公司饲料厂财务科长,江西民星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副主任、主任,江西民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正邦集团公司审计总监,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升华强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升华物产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董事,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4-016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一致同意李文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简历:
李文洪,男,1975年生,大专。历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工段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及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厂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4-017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3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028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号
●除息日:2014年5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14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4月14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4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405,549,2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2,166,477.44元。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对截至股权登记日其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5元;对截至股权登记日其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5元。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在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3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5月7日
2、除息日: 2014年5月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5月14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4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公司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 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 真:0572-8089511
七、报备文件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