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药白云山”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出席了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长李楚源先生、副董事长陈矛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房书亭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本报告期”)之财务会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及财务部高级经理姚智志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公司在香港刊登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及13.10B条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1.6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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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涉及项目及金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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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户数为82,029户。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82,002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股东2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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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持有的外资股(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本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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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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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上市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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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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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规范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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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股份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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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商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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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关于瑕疵物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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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之外,无其他需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