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王文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情况:
固安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本着以进一步统筹固安县城乡发展,提升固安区域农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依托知子营乡优质的农业资源,于2014年1月13日达成《固安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09号)。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2013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2013年10月9日召开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后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125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2013年9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105号)。
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如下:
1、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与2014年3月20日签署编号为华能信托[2014]信托字第123号-贷款001号《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金额为5.2亿元;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华能信托[2014]信托字第123号-质押001号《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华夏幸福、王文学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编号为华能信托[2014]信托字第123号-保证001、华能信托[2014]信托字第123号-保证002号《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于2014年3月20日签署编号为2014年恒银济委字第10010305001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8亿元;九通投资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署编号为2014年恒银济委质字第100103050011号《信托贷款质押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华夏幸福、王文学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署编号为2014年恒银济委保字第100103060011号、2014年恒银济委保字第100103050011号《信托贷款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银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廊坊银广支行”)于2014年3月3日签署编号为13010120140000493号、13010120140000494号、13010120140000496号、1301012014000049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总计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与农行廊坊银广支行签署编号为13100220140015264号的《抵押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并按抵押合同约定办理完毕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京御幸福”)与农行廊坊银广支行签署编号为13100220140015261、13100220140013692、13100220140013693号的《抵押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按抵押合同约定办理完毕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4、九通投资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于2014年1月16日签署编号为信集九通13060338-贷款的《长安信托·九通基业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亿元;华夏幸福、王文学分别与长安信托签署编号为信集九通13060338-保证-1及信集九通13060338-保证-2的《长安信托·九通基业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无锡鼎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2014年1月10日签署编号为2014年(南长)字0028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亿元;华夏幸福、九通投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签署编号为2014年南长(保)字0004号、2014年南长(保)字0003号的《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廊坊市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市幸福基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廊坊分行”)于2013年12月10日签署编号为光廊固字2013第001号《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亿元;永定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河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廊坊分行签署编号为光廊抵字2013003、光廊抵字2013004号《抵押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按抵押合同约定办理完毕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华夏幸福与光大银行廊坊分行签署编号为光廊保字20130004号《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廊坊市幸福基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于2014年2月15日签署编号为贷字0013110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亿元;京御地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署编号为贷抵字00131101-2、贷抵字00131101-3号《抵押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013年11与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及《华夏幸福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13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夏幸福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137号、临2013-138号)。
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如下:
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丰科建”)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于2014年2月13日签署编号为SATC[2013]JH090-ZZ号的《增资协议》,约定华澳信托以拟设立的华澳·长昊22号华夏幸福北京丰台科技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10亿元中的不超过7.6亿元信托资金向北京丰科建增资,增资完成后。北京丰科建与华澳信托签署编号为SATC[2013]JH090-GDJK号的《股东借款合同》,华澳信托拟以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10亿元中的部分资金向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4亿元的股东借款;华澳信托与九通投资签署编号为SATC[2013]JH090-GQZY的《股权质押合同》,为《股东借款合同》中北京丰科建的全部义务、责任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华夏幸福、王文学与华澳信托分别签署编号为SATC[2013]JH090-BZ02、SATC[2013]JH090-BZ01号的《保证合同》,为《股东借款合同》中北京丰科建的全部义务、责任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4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下属公司核定了10.5亿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14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11号)。
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如下:
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2014年1月16日签署编号为322881776D14010601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5亿元;华夏幸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2014年2月16日签署编号为322881776B140106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下属公司核定了11.15亿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31号)。
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如下:
九通投资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签署编号为2014DZD064号《信托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亿元;华夏幸福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2014DZD064-B01号《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下属公司核定了22.3亿担保额度,并批准了为部分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详见公司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38号及临2014-037号)。
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如下:
1、九通投资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签署编号为豫中信单字(2014)第55号的《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7.3亿元;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华夏幸福及九通投资于2014年3月26日签署编号为豫中信单字(2014)第55-3号《保证合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王文学及九通投资于2014年3月26日签署编号为豫中信单字(2014)第55-4号《保证合同》,华夏幸福与王文学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九通投资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签署编号为bitc2014(lr)-0941号《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亿元;华夏幸福、王文学分别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bitc2014(or)-0942号、bitc2014(or)-0943号《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幸福基业”)、京御地产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资产”)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1号《债权转让协议》,天方资产以转让价款10亿元受让京御地产持有的天津幸福基业100,180万元债权;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幸福与天方资产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2号 《债权重组协议》。华夏幸福、王文学分别与天方资产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4、TDFZ-HXXF-005号《保证合同》,为天津幸福基业应向天方资产履行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与天方资产签署编号为TDFZ-HXXF-006号《股权质押合同》,为天津幸福基业应向天方资产履行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报告期内,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1、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5号楼3层301(园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固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华夏幸福河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华夏幸福河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固安县工业园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涛;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固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华夏幸福河北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华夏幸福河北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固安县工业园;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涛;经营范围:农业投资;制造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等投资管理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硅谷设立了一家名为CFLD (US) Incubator Services, Inc.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CFLD (US) Incubator Services, Inc.;公司住所:333 Twin Dolphin Dr.,Ste. 700, Redwood Shores,CA 9406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除了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以及依照加州法规(California Corporation Law)允许经营的专业机构业务之外的加州公司法(General Corporation Law of California)项下允许从事的各种合法行为。
5、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环宇产业(廊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环宇产业(廊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工业园区孔雀大道一号;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孟惊;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项目前期服务、翻译。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4年2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与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斌地产”)就京御地产并购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圣斌房地产100%股权事项签订《股权并购框架意向协议》。2014年3月24日,京御地产与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京御地产以人民币35,079.55万元受让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圣斌地产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2月25日及2014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22及临2014-042号)
(五)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4年3月25日,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京御地产”)与北京山海润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海润祥”)签署《金山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京御地产将持有的金山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于山海润祥,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99,901,051.41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75,500,000元,偿还股东借款24,401,051.41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2014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6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北京佳程广场A座23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签订<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6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6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62
关于下属公司拟签订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
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协议类型及金额:入区协议,项目总投资6.3亿元。
2.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拟公司签订<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
二、协议双方
甲方:河北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固安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华夏幸福下属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为促进河北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充分利用园区优越条件为企业发展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园区内投资建设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的各项事宜达成《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入园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项目合作方式
卫星导航产业港是以研发设计企业为核心,打造集标准化厂房、研发中试楼宇、配套设计为一体的综合业态。
甲方引进乙方共同开发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甲方为乙方在园区内划定专门区域,协助乙方通过法定程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由乙方投资建设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并负责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的宣传推广及招商引资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乙方承诺
1.项目名称: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
2.投资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13亩,净用地171亩,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2亩,二期占地面积109亩(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项目总投资6.3亿元。
3.项目在园区中的位置:乙方同意以园区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范围内的土地为项目用地。
4.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乙方同意园区规划部门制定或审批的规划设计意见。
(三)入区建设进度及双方相关职责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和期限进行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1.2015年4月24日前,乙方应完成一期项目建设;
2.2016年3月15日前,乙方应完成二期项目建设。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及乙方引进入园企业办理与经营、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乙方应根据程序要求的期限及时提供相关文件和其他配合。
2.厂房及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组织相关资源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等。
3.施工建设期间,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的各种关系,提高办事效率,化解相关矛盾。
4.甲方应按照相关约定对乙方及乙方引进的入园企业的落地投资及税收进行审核并结算。
5.在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减、免费用之外,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的其他管理和服务事宜时,有权按照公示的标准或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费用。
(五)入区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
1.在乙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可设立专门工作小组,为乙方入区建设提供乙方所需的专门服务。
2.甲方将乙方该项目列为固安县重点项目,不得随意对其进行乱收费、乱检查等。
3.乙方享受园区有关投资优惠政策。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违约责任分为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
1.一般违约时,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10日内主动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守约方道歉:违约方如果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构成当事人对本协议的根本违约: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非因政府政策调整等甲方不能控制的原因,甲方不能兑现其承诺的优惠政策,又未能以其他方式弥补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进度完成项目建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仍不履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上述情形不受此限。一般违约时,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后60日内仍未有实质性改进的。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项目是公司基于产业新城平台模式,针对入园企业共性需求而接入的提供标准化厂房、研发中试楼宇及配套设计的增值服务项目,是公司对产业促进创新战略的坚决贯彻,也是公司把握卫星导航产业等新兴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最大化发挥产业新城潜在收益的战略实践,能够为公司后续开展更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计增值服务起到示范效应。
五、备查文件
《固安卫星导航产业港项目入区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6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鼎鸿”)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42.29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大厂鼎鸿拟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及将持有的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6.67%的股权质押给北方信托。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单笔担保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大厂县祈各庄村西厂谭路北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市政管理、土地整理、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厂房建设租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审批后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大厂鼎鸿的总资产为5,349,557,580.25元,净资产为1,096,540,295.93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614,861,640.45元,实现净利润520,666,359.86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厂鼎鸿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三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及将持有的京御地产6.67%的股权质押给北方信托。
2.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2.29亿元,均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6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在固安县规划馆二楼报告厅(大广高速固安出口正对面)召开了“华夏幸福201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两名机构投资者代表、五名个人投资者代表及证券日报记者参加了本次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文学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程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洲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公司还开通了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为不能到场的投资者提供互动平台,与投资者就其关注的公司2013年度现金分红、公司经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会议附件。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