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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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闻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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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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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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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⑴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减少386,957,590.87元,减少比例为29.99%,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1亿、新购理财产品1亿及支付房产包销项目定金1亿所致。
⑵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增加589,700.00元,系报告期内收到承兑汇票所致。
⑶应收利息: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增加31,476,041.86元,增加比例为3137.03%,主要系报告期内按期确认对新华成城财务资助利息所致。
⑷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增加97,832,866.89元,增加比例为1324.95%,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理财产品所致。
⑸在建工程: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增加22,5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工程项目装修费所致。
⑹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减少14,479,612.86元,减少比例为57.12%,主要系上年提取年终奖金等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⑺应交税费: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减少24,955,578.4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所致。
⑻应付利息: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减少9,543,607.31元,减少比例为33.2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⑼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余额增加7,304,113.87元,增加比例为564.75%,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租金所致。
⑽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309,070.11元,减少比例为46.28%,主要系本报告期委贷项目利息收入减少使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所致。
⑾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4,230,943.8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委贷规模较上年同期缩小,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⑿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991,847.10元,减少比例为96.69%,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账龄较上年同期优化所致。
⒀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561,845.78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⒁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2,128,994.70元,减少比例为92.39%,主要系上年同期有新华发行集团拆迁补偿款及上海新闻出版局对门店补贴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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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峰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