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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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白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良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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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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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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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转发关于2012年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2]1075号)和《转发关于2012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2]107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注射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年产320万支抗体药物安佰诺产业化与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分别获国家补助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5,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已实际到账2,900万元,本报告期内未继续收到上述两个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
相关公告已于2012年9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继续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偿还款项为36,000万元。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5月23日、2013年7月9日、2013年7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及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分立工作已完成,浙江海建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健动保")已于2013年10月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3018300014663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海健动保100%股权。
为便于办理下一步的合并手续,2013年11月,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性质变更为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动保");海健动保将持有的9.92%海正动保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持有海正动保100%股权;此时,海正动保的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4年1月办理完毕。海正动保吸收合并海健动保工作正在按照既定方案有序进行。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7月9日、2013年7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4、2013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3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合计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在上海徐汇区枫林生命园区购买办公用房。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预付购房款21,869,613.00元;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已预付购房款60,909,400.00元。相关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5、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4年3月,公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注册申请。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1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6、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2014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11月30日、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7、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出资及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位于富阳的相关项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到海正辉瑞,该部分资产评估价计739,032,958元,现以其中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评估价333,622,400元以出资方式投入到海正辉瑞;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评估价405,410,558.00元以资产出售方式转到海正辉瑞,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之后拟投入海正辉瑞使用的生产线的后续投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到海正辉瑞。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评估价333,622,400元已以出资方式投入海正辉瑞。上述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之后拟投入海正辉瑞使用的生产线的后续投资合计484,109,937.15元,其中318,253,890.63元已出售给海正辉瑞,另165,856,046.52元尚未出售给海正辉瑞,因该些设备系减免关税设备,需待相关海关结转手续办理完毕后于2014年出售给海正辉瑞。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11月30日、2013年12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8、根据《转发关于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复函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3]1161号),本公司"外沙新产品产业化与制剂国际化一期"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获国家补助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2014年1月,公司已收到国家补助资金1,600万元。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12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骅
2014年4月25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