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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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京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京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金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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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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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了150.56%,主要原因是物业费收入增加;
2、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了73.88%,主要原因是物业费收入增加了;
3、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了92.0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职工工资;
4、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1.53,主要原因是物业费收入增加了;
5、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0.79%,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了;
6、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1.74%,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了。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之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于2014年2月10日上市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京云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