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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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明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华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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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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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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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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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项目
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各项议案已经2013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告编号为2013-027,2013-034)
201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告编号为2013-044)
2014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公告编号为2014-003)
2014年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100,815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4年3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告编号为2014-008,2014-010)
2014年4月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且已取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160961.6634万元人民币,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公告编号为2014-018)
(2)股权激励计划
2014年3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拟定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州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九州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挂网披露的《九州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为2014-015、2014-017)。
201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州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九州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摘要公告》及《九州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公告编号为2014-020、2014-024)。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1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2、为避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业务存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竞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楚昌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狮龙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宝林先生以及副董事长刘树林、刘兆年先生向本公司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公司各股东已知晓上海九州通目前所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03年1月20日,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于2006年2月29日颁发的编号为沪普地(2006)07061229E024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调整并明确为28,230平方米(约42.35亩)。目前上述建设用地的土地测量、定界均已完成。),各股东承诺:如公司或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因上述事宜产生法律纠纷或遭受损失,各股东公司承诺按目前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责任。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宝林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