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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无董事声明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亚先生、张明洪先生、姚毅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总裁马磊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克槿女士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刘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2.1.1 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由郑州信托投资公司改制而来,始建于1986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1988年7月,公司开始与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合署办公;1990年11月,郑州市财政局将公司的注册资本补充为5,006.7万元人民币;1992年10月,公司与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分设重组,1993年2月18日重组开业;2002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公司完成重新登记后更名为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2007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公司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后更名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3月,经银监会河南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0,500万元人民币;2010年12月,经银监会批准,公司引入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成为新股东,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10月与2012年3月,经银监会批准,公司又相继引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JPMorgan Chase﹠Co.(以下简称“摩根大通”)成为公司新股东。

      2.1.2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百瑞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RIDGE TRUST CO.,LTD

      英文缩写:BRTC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450018

      公司网址:www.brxt.net

      公司电子信箱:brxt@brxt.net

      2.1.3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克槿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177587

      电子信箱:wkj@brxt.net

      2.1.4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高级法律主管康磊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77606

      电子信箱:kanglei@brxt.net

      传真:0371-69177576

      2.1.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2.1.6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路乙19号208-210室。

      2.1.8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7楼。

      2.2 公司组织结构

      ■

      3.公司治理结构

      3.1 公司股东

      3.1.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9家股东,最终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股东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以下是持有本公司出资比例前三位的股东情况:

      ■

      注:①最终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名称一栏中加★表示;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摩根大通被批准发行的普通股为90亿股,每股1美元,计90亿美元;被批准发行的优先股2亿股,每股1美元,计2亿美元,共计92亿美元。

      3.1.2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

      3.1.2.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

      3.1.2.2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

      注:此处主要股东指持有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5%以上(含5%)股权的股东。

      3.1.2.3 摩根大通主要股东情况

      ■

      注:此处主要股东指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摩根大通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BlackRock, Inc.的“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业务”从BlackRock, Inc.的年报取得。

      3.2 公司董事

      3.2.1 公司董事会成员

      ■

      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合称为“中电投股东”,郑州市财政局、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巩义市财政局、登封市财政局和中牟县财政局合称为“郑州股东”。

      3.2.2 公司独立董事

      ■

      3.3 公司监事

      ■

      注:公司监事会没有下属委员会。

      3.4 高级管理人员

      ■

      注:“简要履历”栏中任职时间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选任日期”栏中的任职时间为监管部门核准资格时间。

      3.5 公司员工

      ■

      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公司就职的董事和监事。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和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和方针

      “追求卓越,与时俱进,做中国信托业的百年老店” 一直是公司坚持追求的经营目标, “客户至上,品誉第一,稳健高效,精诚服务”是公司始终秉承的经营方针,紧密结合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立足信托主业,在继续发挥房地产、基础设施、工商企业三大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市场变化,积极开拓创新类信托业务,通过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提升现有客户的品牌忠诚度,大力扩展高净值客户群体,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通过全方位的制度化建设,保证各项业务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盈利能力。

      4.1.2 战略规划

      公司2011年制定了《2011-2015年发展战略规划》,在此基础上,根据行业、公司最新发展态势和股东期望,2013 年底公司制定并向股东上报了《2014-2020年发展战略规划》,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客户中心、产品中心和风控中心三大中心建设,推进公司管理精细化,跻身于行业前列是公司中长期的战略目标。在近几年信托行业和公司由快速发展期向稳定发展期迈进的背景下,公司新的规划力求稳健、有质量的发展;通过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的品牌忠诚度,大力开拓高净值客户群体;通过做好重点业务布局,根据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丰富信托产品种类,提升客户和产品的匹配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3 市场分析

      4.3.1 宏观经济金融形势

      2013年全球经济增速进一步回落,工业生产低速增长,世界贸易持续低迷。2014年全球经济将“筑底回升”,我国面临的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将逐步转好。2013年,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没有大规模刺激的情况下,我国GDP比上年增长7.7%,超额完成了7.5%的增长目标,充分显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和推动改革、调整结构来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举措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014年中央政府将GDP增速目标设为7.5%,但市场对这一经济增速缺乏信心。新型城镇化是未来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路径,但短期内难以取得较大进展。与此同时,面对国民财富的持续快速增长,互联网金融、券商资管等金融理财机构和业务迅速发展,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面对的竞争不断加剧。

      2014年央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和连续性为信托继续发挥其灵活性和产品多样性优势提供了空间。

      4.3.2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2.1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4.3.2.1.1 公司主力业务与城镇化结合紧密

      新型城镇化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工商企业的发展则是新型城镇化能否成功的关键。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形成了以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工商企业三大板块为主的主力业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为这三大业务继续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4.3.2.1.2 组织结构调整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空间

      2013年公司在进一步强化本部三个信托业务部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对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新增加了杭州、西安、成都三个业务总部,同时增加了北京业务总部、上海业务总部和深圳业务总部的部门职能,使六个异地部门成为全功能业务部门。组织机构的调整大大提升了公司信托业务的全国扩展能力,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发展空间。

      4.3.2.1.3 研发实力加强,促进可持续发展

      2013年,公司对研发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增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基地成立,并成功从国内外引入多名优秀人才入站,研发实力得到提升。同时,公司赋予研发中心开展创新类信托业务职能,研发工作重点进一步由行业分析向产品研发倾斜,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

      4.3.2.2 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201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底颁布的一系列资管新政作用开始显现,券商和基金全面进军资管业务,对信托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直接导致信托增速的降低。2013年底,银监会在继3月份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号文”)之后,开始进行银行理财业务方面的创新探索,并推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理财业务的创新将对传统银信合作业务造成较大冲击,目前银信合作业务将会逐步消失。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开始大规模兴起,信托的客户资源遭到进一步分流,公司拓展新客户的难度进一步增加。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最大限度地维护信托当事人、债权人、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内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自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职责范围行使职权,在保持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做到了有机协调和相互制衡。

      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与监督作用。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将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内传播,通过责任目标的制定、激励考核机制的导向、晋升通道的完善、开展以企业文化为主题的各类活动等增加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也将“诚信、创新、务实、高效”的理念和“缔造财富价值、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贯穿于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并最终落实在履行受托人职责上。公司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审慎经营理念,积极培养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 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了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并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实行前、中、后台的岗位职责分离。

      4.4.2.2 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制度、程序及执行情况

      公司遵循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原则,确定业务受理及初审、业务决策及风险控制、业务核算及业务监督相分离的部门和岗位,建立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机制。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和部门内部规章等部分组成。其中,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监事产生办法》、《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托业务管理制度》、《自营业务管理制度》、《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具体规章是指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具体业务管理办法。部门内部规章指部门内部行政和业务管理所必备的工作流程及业务表单等。

      《公司章程》的制订充分考虑了《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相应的议事规则切实可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有明确的委员构成、职权权限和工作细则等,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经营决策等环节均有章可循。

      内部控制执行方面,一是公司各部门负责进行自我评估和分析,对发现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及时报告,并据此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得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公司风险稽核部与合规法律部承担独立评价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监督落实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职责;三是由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和风险委员会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信托委员会负责督促公司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通过以上措施,公司以合规及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同时经营层的自律和独立于经营层的外部监督,保证了内部控制体系在促进业务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方面能够发挥有效作用。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信息交流方面: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职责和报告路径,从而使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有效履行各自的职责。

      公司与外部信息交流方面:一是采取书面、媒体发布等形式,向监管部门、受益人报告公司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管理情况;二是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让客户了解、认知公司,建立并充分运用外部网站,及时更新和发布公司概况、公司动态、产品推介、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等内容;三是通过短信及电话通知、设立800免费客服电话和在营业场所提供服务等方式,向客户推介产品信息、解答问题,力求最大限度的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切实维护受益人的利益;四是公司不断努力提升公司内刊《百瑞财富》和《百瑞研究》的编辑出版质量,并通过向重点客户和合作伙伴免费寄送,使其成为客户了解公司的重要宣传载体,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品牌宣传和形象提升。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控监督体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对股东会负责的监事会,主要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行使监督职能。二是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和风险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其中:合规和风险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管理制度、政策;审查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经营层提交的公司全面风险评估和合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公司的财务收支、效益、预算执行等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审计报告;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三是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稽核部和对经营层负责的合规法律部。风险稽核部主要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对公司业务和内部管理事项实施内部审计,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对公司整体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合规法律部主要根据经营层的要求,对公司开展的业务进行全过程的合规及风险控制。

      为了保证稳健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明确风险责任,公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基于金融行业运营环境和信托业特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还可能承担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

      4.5.1.2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政策

      为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稳健经营,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确立了如下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和政策:

      4.5.1.2.1 全面性原则

      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对所有业务进行全程风险管理,对所有种类的风险进行管理。即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形成这些风险的交易环节和流程纳入到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全面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逐步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每一个操作环节。

      4.5.1.2.2 独立性原则

      保持风险管理决策、监控的独立性,并与业务决策适当分离。公司风控中心在董事会和合规和风险委员会的领导下,客观评价公司经营风险,独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在业务调研和决策环节,保持风险管理决策和业务决策的适度分离,在业务实施前,独立进行风险研判和风险提示。

      4.5.1.2.3 客观性原则

      正确认识风险客观存在,避免利益冲突或偏见,如实反映公司的风险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的原则。

      4.5.1.2.4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技术指标体系,依托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评价和控制风险。

      4.5.1.2.5 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

      风险评价参与公司业务决策和产品定价环节,逐步量化风险评价指标,项目收益评价加入风险调整因素,指导业务产品定价,实现产品定价覆盖预期损失,保持公司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工作并行不悖。

      4.5.1.2.6 制衡性原则

      坚持内控优先,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环节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体现制衡原则的前、中、后台岗位职责,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4.5.1.2.7 信托财产单独管理原则

      信托业务系统和自营业务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分离;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管理,实现高管人员分工分离;信托财务和自营财务的人员、账表、资产分离,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开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维护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形成管理防火墙。

      4.5.1.2.8 风险信息充分披露原则

      培育信托产品的合格投资人,强化风险意识,规避各种形式的信托产品保底承诺,在信托产品设计和销售中充分识别和揭示风险。

      4.5.1.3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

      公司建立了以董事会、合规和风险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控中心和各基层风险单位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董事会在其下属合规和风险委员会的协助下,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划、政策等,确定公司总体风险偏好,并监督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风险管理规划和风险管理政策,倡导公司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文化。

      董事会下属合规和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管理制度、政策;审查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经营层提交的公司全面风险评估和合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定期审查监督风险管理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属委员会、监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

      风控中心通过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来管理和控制风险,风控中心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稽核部负责拟订风险管理规划、政策;监督公司经营层的风险管理策略执行状况,向董事会提供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或重大风险事故的调查报告及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合规法律部负责建立风险管理技术指标体系,以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通过预审核及风险提示加强对项目的事前风险防范;跟踪重点业务进程,独立评价业务风险。综合管理部通过对存续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等方式加强对存续项目事中风险的管理,并及时将后期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风险信号进行反馈和报告;在项目后期管理过程中,视项目运行情况,对即将清算的项目进行风险情况专项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公司按照组织架构分成若干风险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负责部门内部基础风险管理工作。将本部门相关风险信息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风控中心报告。

      4.5.2 风险状况

      4.5.2.1 合规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主要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公司注意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优良的合规文化和价值观念,通过合规制度建设、合规培训、合规信息传递等方式,努力营造合规经营、合规决策、合规管理的有效氛围,使合规文化贯穿日常经营的始终,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2013年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4.5.2.2 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按照合同的约定到期还款付息履行偿债义务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根据河南银监局《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银监发〔2004〕93号)要求,定期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

      公司按照《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49号)的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提取呆账准备金,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股权和债权投资、存放同业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债权和股权。

      准备金分为一般准备金和资产减值准备金。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计提,其中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2013年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3,010.27万元,期末数9,990万元,已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动产、不动产、财产权等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证明文件。抵(质)押率是借款本息总额与抵(质)押物净值的比率,公司从业务类型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抵(质)押率标准,具体设定时结合抵押物评估值、质押物面值、抵(质)押物净值、潜在的价值损失及处置变现的程度从严掌控。

      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调查按照借款人的资格调查方式和要求进行,除此以外,还需符合《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关担保人资格禁止性条款的规定。

      4.5.2.3 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公司的各项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可进一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公司在开展贷款类业务时,综合对未来利率走势的预测和交易成本等因素,分别采用了挂钩贷款基准利率变化的浮动利率和较高的固定利率两种方式,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利率风险。2013年市场利率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收益未产生明显影响。

      公司2013年年末外汇业务存量为零,汇率波动未对公司造成影响。

      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加强证券投资研究,通过信托产品结构化设计、组合投资策略以提高公司抵御证券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2013年证券价格波动风险对公司整体经营未产生明显影响。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指通货膨胀风险。2013年该类风险对公司未产生明显影响。

      4.5.2.4 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制度和操作流程缺失以及现有制度和流程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而可能引起的经营风险和损失。前者是指公司制度和流程不能覆盖公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存在制度真空或缺陷;后者是指内控失效,在超越授权和缺少制衡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操作,各种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未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系已覆盖了各项业务的全部操作环节,建立了完善的授权体系,各项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报告期内无该类风险发生。

      4.5.2.5 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非现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二是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前者是指非现金资产不能按现有市场价值及时变现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后者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支出的需求而迫使公司提前进行清算,从而使账面潜在损失变为实际损失。报告期内公司非现金资产可正常变现,有稳定的现金流,无该类风险发生。

      法律风险是指公司签订合同的内容在法律上有缺陷或不完善而发生法律纠纷甚至无法履约,以及法律的不完善或修订使收益产生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无该类风险发生。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无该类风险发生。

      4.5.3 风险管理

      4.5.3.1 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具体措施包括:

      4.5.3.1.1 公司开展固有与信托相关业务时严格遵循相关金融法规,业务创新不能突破政策底线,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股东、委托人、受益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5.3.1.2 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发展,正确理解相关规定及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对信托行业经营的影响。

      4.5.3.1.3 制定并执行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计划,包括特定政策和程序的实施与评价、合规风险评估、合规培训与教育等。

      4.5.3.1.4 建立有效的合规问责制度,严格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与追究,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及时改进经营管理流程,适时修订相关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

      4.5.3.1.5 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4.5.3.1.6 2013年,行业继续深入推动合规建设工作,公司以“河南银监局2013合规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实施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范性、合规法律提示和教育培训等合规管理工作,并采取合规检查和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核等形式强化合规管理执行力。

      4.5.3.2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对交易对手的综合信用分析进行事前控制,以及通过交易结构设计、定价、制定借款人限额、定期风险评估等手段规避和监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明确界定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业务管理的前期调研和过程控制,严格授权审批制度、决策限额和投资比例控制。具体措施包括:

      4.5.3.2.1 根据目前公司的业务构成、规模和经营环境,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采用信用分析和交易监督及控制方法。前者主要是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通过业务人员现场调研并填表、中后台人员复核的形式定期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后者主要是采用定期调查、资金用途控制、抵押担保等方式降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4.5.3.2.2 交易定价方面,公司根据《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49号)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提取呆账准备金。

      4.5.3.2.3 公司认定的抵押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抵(质)押率是借款本息总额与抵(质)押物净值的比率,公司从业务类型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抵(质)押率标准,具体设定时结合抵押物评估值、质押物面值、抵(质)押物净值、潜在的价值损失及处置变现的程度从严掌控。

      4.5.3.2.4 公司有关保证担保类贷款的管理措施包括严格筛选保证人,调查与审批相分离等。具体实施过程为:双人现场见证法律文件签署,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的约定采用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明确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终止时间。担保生效后,公司组织双人定期进行项目检查,对被担保人、反担保人,以及抵(质)押物进行实地检查,定期出具管理报告。

      4.5.3.2.5 2013年,公司风控部门优化中介机构前期尽职调查程序,统一管理中介机构,通过制定流程和确立模板明确事前尽职调查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促进中介机构切实履行独立尽职调查职责,提高风险控制工作的成效和质量。

      4.5.3.2.6 2013年,公司继续完善信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实行严格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

      4.5.3.3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其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以实现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4.5.3.3.1 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制定了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与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的市场风险管理原则和程序;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的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将其作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4.5.3.3.2 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变化,规避限制类行业和相关项目;加强行业风险研究,规避宏观面和行业周期产生的市场风险;进行资产组合管理,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方案;控制总体证券投资规模和股票持仓数量,设定证券投资限制性指标和止损点;控制行业集中度,拓展多元化投资领域和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浮动利率变化的事前约定,规避利率风险;建立证券业务的市场风险模型,科学测量证券投资的安全边际。

      4.5.3.4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

      4.5.3.4.1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坚持内控优先,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环节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体现制衡原则的前、中、后台岗位职责,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优化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密切关注信息系统、风险报告和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疏漏,建立和完善授权制度,进行不同岗位制衡安排,防患于未然;按照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业务管理制度中的罚则部分,对违规人员进行问责。

      4.5.3.4.2 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切实加强执行力度;强调业务管理的过程控制,设置事前、事中和事后相互支持和制约的职责关系;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和有效的职责分离,建立严格的复核和审批程序;制定项目尽职调研和尽职管理指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业务创新,提高产品设计质量和强化风险保障措施;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制度完备性进行定期的检查,并督促及时整改。

      4.5.3.5 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包括保持足够的可变现资产、合理安排资产的期限组合、针对信托业务设计信托产品的流通平台等。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优化产品结构和法律文本设计;提高公司全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强化公司合规法律部的法律风险监督职能;在合规法律部专设法律事务管理岗位,加强公司业务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在公司业务决策和审批流程中加入法律审查环节,引入外部法律顾问参与交易结构设计和法律文本审核等工作。

      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将公司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尽职管理和充分信息披露以塑造公司的专业和诚信形象,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予以回避等。

      5. 2013年度及上年度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

      ■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1.3 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3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3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3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槿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6.会计报表附注

      6.1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6.1.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1.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1.2.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6.1.2.1.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损失计提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6.1.2.1.2 计提范围和方法

      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提取准备金,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股权和债权投资、存放同业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债权和股权。同时按照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

      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对于其他风险资产可参照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采用的标准风险系数不得低于上述信贷资产标准风险系数。

      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比例提取,其中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6.1.2.2 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公司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6.1.2.3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1.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6.1.2.5 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6.1.2.6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6.1.2.7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对于外购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6.1.2.8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6.1.2.8.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6.1.2.8.2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等。

      6.1.2.8.3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1.2.8.4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

      6.1.2.8.5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良支出及装修支出等内容,其会计处理方法为: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和大修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当其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科目核算,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6.1.2.8.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减值迹象,则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按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资产计提,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计提。

      6.1.2.9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6.1.2.9.1 无形资产计价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6.1.2.9.2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期末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期末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6.1.2.10 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长期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

      出租人融资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初始价值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进行入账。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提供劳务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初始价值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入账。

      6.1.2.11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是指本期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公司在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6.1.2.12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对于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按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6.1.2.13 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收入确认原则: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利益很可能能够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劳务已经提供或者有关合同已经履行。

      公司主要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其中:

      6.1.2.13.1 利息收入

      是指公司发放自营贷款,按期计提利息所确认的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已核销贷款收回超过原本金部分,以及在表外核算的应收利息如有收回,计入当期利息收入。

      6.1.2.13.2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是公司存放同业的款项形成的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在收到同业支付的资金存款利息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6.1.2.13.3 投资收益

      包括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和股权投资业务收入。其中证券投资业务收入是证券出售时,按成交价(扣除实际支付的交易手续费用)与成本价的差额确认收入;股权投资业务收入是在成本法下,按收到股权分红款、收到股权处置款与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收入。

      6.1.2.13.4 手续费收入

      是公司进行信托业务取得的信托报酬收入。信托报酬是指公司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而收取的管理费或佣金,信托报酬收取的标准一般是与委托人或受益人等有关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若信托报酬由信托财产承担,则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来计算、提取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若信托报酬由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直接承担,则按协议约定另行向有关当事人收取,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6.1.2.13.5 其它收入

      以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6.1.2.14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公司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交的所得税金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6.1.2.15 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与信托业务相关的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信托服务已经提供或者有关合同已经履行。

      6.2 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依据2011年9月2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郑国资〔2011〕212号批复,同意公开处置公司拥有的广东省珠海市吉大区共计17套抵债房产,建筑面积473.16平方米。2012年10月公司再次委托广东鑫光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并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依据批复要求,公司与河南东方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2012年11月23日实施拍卖。上述珠海17套房产共拍得420万元,买受人按约定如数将全部房款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内,房产过户处置工作于2013年11月全部完成。(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