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3版)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包括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6.2.15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是指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而收取的管理费或佣金,信托报酬收取的标准一般是与委托人或受益人等有关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若信托报酬由信托财产承担,则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来计算、提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若信托报酬由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直接承担,则按协议约定另行向有关当事人收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6.3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初对外不可撤消的承诺金额为90,000.00万元,期末对外不可撤消的承诺金额为90,000.00万元。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
单位: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万元
■
6.5.1.3按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万元
■
6.5.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5.1.4
单位:万元
■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6
单位:万元
■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万元
■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单位:万元
■
注:期初数、期末数均按报告年度信托资产总额填列,非信托规模总额,以下均同。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披露
表6.5.2.1.1
单位:万元
■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披露表6.5.2.1.2
单位:万元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单位:万元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单位:万元
■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单位:万元
■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单位: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华润信托在2013年金融创新的总体工作情况进展良好。本年度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产品服务创新”和“技术系统创新”方面。
本年度公司研发了多个创新产品模型,如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型ABN、开放式基金、对冲基金等,展现了公司作为老牌信托公司的专业实力以及捕捉市场机会的敏锐度。此外,公司坚持探索管理创新,从公司各条线工作流程梳理入手,以IT技术等实用型工具为依托,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有效控制操作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了技术及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
⑴创新工作组织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金融创新,2013年初将产品创新作为重要KPI指标列入公司年度商业计划,并将设立专职金融创新部门的任务提升公司年度战略高度。
经过前期对组织架构的探索与论证,公司于2013年在结构金融业务综合部下组建了创新协同业务团队。该团队主要负责自主或与其他业务部门合作研究开发创新型产品,并在研发成功后于公司内部推广、复制。2013年,创新协同团队推动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立项,自主研发了开放式基金架构,并协助各业务部门在原有产品模式的基础上做延伸性的创新设计,初步起到了对公司整体金融创新工作的统筹指导作用。
⑵创新工作制度保障
①风险控制保障
公司不仅高度重视创新类业务的开展,同时关注业务创新活动可能带来的各类风险,倡导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开展各种创新活动,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政策、程序和风险限额,确保各类金融创新活动与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相适应。
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董事会是最高决策层,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并监督落实。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信托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信托业务情况,督促公司依法履行受托职责;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层在业务、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审计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和风险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战略执行情况。高级管理层下设专业风险审查委员会,负责对项目可行性、后续管理重大事项提出风险评审意见,为高级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公司合规风险部按照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独立对提交专业风险审查委员会审议的项目进行前期审核,并对项目的后期运行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以保障创新业务的依法合规开展、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②激励机制保障
目前,公司的金融创新项目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政策倾斜,并另外设置有专门创新奖项,用于奖励在当年度实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个人或团队。
⑶创新工作的落实
在创新业务实践方面公司取得了诸多显著成果,简述如下:
①创新协同价值初现
2013年公司不断探索一体化融资创新模式,一体化融资存续规模已超过125.46亿元。公司积极促进业务的集合化、基金化、长期化和直销化升级,并推出了一些具有高度可复制性的创新型产品,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得到提升。
2013年1月,公司与台湾元大宝来投信合资成立的金融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其中公司持股51%,台湾元大宝来投信持股49%,华润元大的成立是公司进军公募基金行业的初步尝试和探索。
②项目管理系统咨询与实施项目立项
项目管理系统咨询与实施项目横跨两类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与系统和技术创新。
该项目是一个结合业务梳理、流程优化、建章立制、系统建设的综合项目。项目管理系统需依托管理对象,以信托项目为主体,纳入客户、合作方、合同等管理对象;并以流程为主线,涵盖线索、立项申请、项目审批、销售、合同订立及放款、信托计划成立、后期管理、项目终结等环节;具体落实到活动、人员,整合利用表单、模型(如财务分析、信用评级、风险预警等)管理工具;兼顾知识管理与绩效管理,并依托公司现有系统建设平台架构,与已有系统有效衔接配合,搭建成为全公司统一的项目管理平台。
该项目系统是信托行业内较为少有的将业务咨询与系统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综合IT平台,在咨询的过程中就考虑系统落地需求。能够较好地解决纯咨询项目务虚,项目全面性、前瞻性不足的问题。最终通过配套规章制度保障系统的使用,用系统固化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虽然目前项目仅完成立项阶段,但后续系统建成后,将成为我司信托业务前、中、后台全流程化的重要平台,可实现信托项目的快速开发,有效提高审批效率、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夯实绩效考核衡量基础。
③ 研发风险定价机制
本年度公司研发了以信托项目风险评级为基础的风险定价机制。具体来讲,风险定价是相关各方所要求基本回报的综合反映,即交易对手需支付的总成本。它从全成本的角度出发,并将风险因素纳入定价的考虑范围,确保项目的整体收益足以覆盖资金成本及项目产生的各项费用,并在此基础上使价格的高低能够与项目的风险水平相匹配。该机制主要有如下特点:突出风险差异,强调风险调整后收益;全成本概念,通过全成本核算确定项目各项成本;通过定价模型,对价格组成的各模块进行量化处理。
该机制的应用,有利于合理确定项目定价,评估及优化公司各项业务成本,从风险调整后收益的角度对信托业务进行绩效评价。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1)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
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将信托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对不同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根据不同的信托资金分别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信托合同到期、集合信托计划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及时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按合同约定方式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2)2012年未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集合信托资产管理没有发生重大涉诉及赔付等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13年已累计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52,600.00万元,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发生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万元
■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单位:万元
■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利润总额220,518.91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41,059.23万元,实现净利润179,459.6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13年度利润:
(1)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945.97万元;
(2)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872.95万元,提取后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7.1.2合并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217,676.92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41,426.23万元,实现净利润176,250.6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8,888.7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13年度利润:
(1)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945.97万元;
(2) 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872.95万元,提取后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母公司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7.2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按监管要求,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指标反映的是报告年度清算结束项目的信托报酬率,并不代表我司报告年度全部项目的实际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平均值 =(期初数+期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 本公司净资本情况
风险管理指标监管表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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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2年8月30日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2012年8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文件:银监复[2013]86号),2013年2月6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蒋伟变更为孟扬。
2012年8月30日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文件:银监复[2013]86号),2013年2月6日公司董事变更为路强,原董事李南峰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8.2.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3年3月25日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2013年3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施长跃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主席及监事变更为施长跃,原监事周日昌退休。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总监肖立荣于2013年1月1日调往华润集团,不再于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王晓薇于2013年4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对二人开展了离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处罚事项。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意见
无。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发生变更。经公司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文件:银监复[2013]86号),2013年2月6日公司董事长由蒋伟变更为孟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文件:银监复[2013]86号),2013年2月6日公司总经理由孟扬变更为路强。
以上信息披露于2013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版披露。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