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4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事先批准。但由于凯雷投资实施本次交易需履行反垄断申报程序,故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尚待凯雷投资的反垄断申报获得中国境内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八、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交易描述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与海尔集团共同设立投资实体 | 200 | 公司的出资额为200万元 |
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在过往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交易描述 |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海尔创投转让上海海尔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33.53%的股权 | 4,988 | 海尔创投为海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2 | 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海尔机器人有限公司向青岛海尔金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海昌泰塑胶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青岛海尔数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310 | 青岛海尔金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海昌泰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均受海尔集团的实际控制 |
3 | 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与海尔集团共同设立投资实体 | 200 | 公司的出资额为200万元 |
合计 | 5,498 |
就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方未按时履约或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情形。
九、关联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1.公司预计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
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2.公司出售股权所得款项的用途
公司拟利用转让特种电器股权所得款项补充流动资金或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3.关联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根据交易各方的安排,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电器资产和业务应从特种电器整体资产和业务中剥离并由公司保留。该剥离安排将导致公司与特种电器之间债权债务的转移,包括因质保金、项目验收款和尾款而导致的从特种电器转移至公司的应收和应付账款,其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400万元,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250万元。在剥离过程中,特种电器将征得债权人对相关债务转移的同意。
除上述债权债务的转移之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与特种电器之间发生其他债权债务的转移。
4.关联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特种电器发生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或债务重组的情形。
5.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的说明
公司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特种电器将发生从青岛海尔采购部分原材料等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步实施,故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海尔创投持有特种电器40%的股权,公司持有特种电器22%的股权。由于海尔创投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尔集团,故特种电器亦受海尔集团实际控制。根据《上市规则》,特种电器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与特种电器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6.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器、电子产品、机械产品、通讯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等业务。
特种电器的主要业务为医用低温冷链产品、医院感染控制产品、实验室相关生命科学仪器以及与生命科学相关的解决方案、软件及服务。
海尔创投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及投资咨询。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于2011年1月出具《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岛海尔发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函》,海尔集团在该函中承诺:为进一步促进青岛海尔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全球家电龙头企业,将青岛海尔作为旗下家电业务整合平台,自2011 年起,在五年内拟通过资产注入、股权重组等多种方式支持青岛海尔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做大做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特种电器主要经营的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业务,与公司家电板块业务相互独立,目标客户群体不同;公司与特种电器之间不会形成家电产品及医疗器械产品的竞争。同时,海尔集团与公司已确立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避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形的发生。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产生同业竞争。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特种电器最近一年的医疗板块《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整体财务报表
4.评估报告
5.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4-017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海尔工业园海尔大学A108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8.《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9.《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10.《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报告》
1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1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报告》
1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报告》
14.《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的报告》
(二)特别说明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还要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的履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5月16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明国珍 刘 涛
联系电话:0532-88931670 传真:0532-88931689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本人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书的期限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14年 月 日止。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
6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7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 |||
8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 |||
9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 |||
10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报告》 | |||
11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 |||
12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报告》 | |||
13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报告》 | |||
14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的报告》 |
(委托人具体授权应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4-01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4-012)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服务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并同意支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一年度审计费用5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400万元,内控报告11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为:经核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用审计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4-019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4-012)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鹏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肖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拟聘任施天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施天涛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施天涛先生的任职资格:我们认为,施天涛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施天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聘任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天涛:男,生于1962年。曾任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访问研究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常委、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