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4-02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建设”)与阿尔及利亚SPA CILAS公司(Ciment LAFARGE SOUAKRI)(以下简称“业主”)签订了《阿尔及利亚BISKRA日产5000吨熟料的水泥生产线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73,395,147 欧元外加2,032,631,086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DZD),合计约为 192,753,538 欧元。
该项目位于阿尔及利亚Biskra地区。合同范围包括一条日产5000吨熟料的水泥生产线从原料破碎到水泥包装发运全过程,涵盖工程设计、设备及钢结构供货、土建工程、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
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21个月完成水泥磨安装,33个月完成临时验收。 合同生效条件:1)双方签署合同;2)承包商向业主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3)承包商收到业主预付款。
经判断,上述合同金额未构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4-02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26日、2013年11月7日、2013年12月31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5)、《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045)、《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7),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贸易”)与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物流”)合同纠纷事项及其进展。2014年4月28日,东方贸易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二审判决结果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48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中储物流上诉,维持原判。
2、一审案件受理费 46489元由东方贸易负担6489 元,中储物流负担4万元。
3、二审案件受理费84410 元,由中储物流负担。
4、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债权,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个别认定进行了减值计提,因上述诉讼最终执行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地判断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