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培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73,386,000.42 | 163,628,121.60 | 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446,204.47 | 41,434,364.70 | 19.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3,758,048.78 | 40,654,067.82 | 7.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82,043.06 | 22,509,392.60 | -138.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0% | 3.13% | 0.1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16,125,169.13 | 1,913,860,272.66 | 0.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23,396,531.20 | 1,473,346,255.90 | 3.4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689.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5,833.3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32,277.79 | 公司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基金,该收益无所得税影响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019.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1,625.51 | |
合计 | 5,688,155.6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07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4.11% | 96,700,000 | 96,700,000 | ||
邓喜军 | 境内自然人 | 11.34% | 45,485,489 | 45,485,489 | ||
张玉春 | 境内自然人 | 9.91% | 39,739,552 | 39,739,552 | ||
王永洁 | 境内自然人 | 9.85% | 39,481,188 | 39,481,188 | ||
王春钢 | 境内自然人 | 8.61% | 34,527,077 | 34,527,077 | ||
谭建勋 | 境内自然人 | 4.06% | 16,295,876 | 16,295,876 | ||
李振忠 | 境内自然人 | 2.95% | 11,844,360 | 11,844,36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1% | 7,250,448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5% | 7,008,664 | |||
刘滨 | 境内自然人 | 1.67% | 6,700,331 | 质押 | 2,172,87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50,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0,448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8,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8,664 |
刘滨 | 6,700,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6,700,331 |
龚海涛 | 4,638,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38,664 |
成芳 | 4,416,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6,273 |
张志伟 | 4,415,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5,747 |
马福君 | 4,219,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4,219,363 |
郭海峰 | 3,830,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0,972 |
钟奉金 | 3,078,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8,276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15,48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5,48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六人,于2010年8月19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人继续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 刘滨、龚海涛、成芳、张志伟、马福君、郭海峰、钟奉金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成芳为王春钢妻妹;公司未知上述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 报告期 报表金额 | 变动比例 (%) | 原因 |
货币资金 | 7,193,118.28 | -66.71 | 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暂时性闲置自有生产储备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1,360,832.36 | 31.31 | 本期进行现金管理增持货币基金 |
应收票据 | 127,782,658.07 | 92.54 | 本期票据结算方式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3,326,389.67 | -81.90 | 2013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在2014年1月发放 |
应交税费 | 5,121,105.34 | -66.03 | 期末计提的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5,294,673.42 | 1,927.35 | 2014年2月收到王雪松等员工与公司共同投资智能货运移载设备项目款 |
销售费用 | 7,835,276.88 | -39.52 | 销售环节主要费用同比下降 |
管理费用 | 23,241,204.25 | 89.24 | 研发费投入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433,101.63 | -123.82 | 坏账准备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215,563.38 | 2,114.09 | 持有货币基金价值变动 |
投资收益 | 5,181,838.61 | 510.27 | 现金管理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560,522.50 | 124.86 |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及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83,019.09 | 100.00 | 支付合同延期交货违约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2,043.06 | -138.13 | 本期现金结算方式减少(票据结算方式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4,425.06 | 94.69 | 主要为现金管理投资流量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第一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1年01月31日 | 2012年9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 严格履行 |
公司董事蔡鹤皋之妻,股东王永洁 | 在其配偶蔡鹤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2年03月2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自博实股份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哈工大投资不会参与博实股份的日常经营活动,且向董事会推荐的董事人选不超过1人。 | 2011年01月31日 | 2012年9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 严格履行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本承诺函出具后,我校在持有博实股份的股份期间将不投资与博实股份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博实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博实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我校承诺赔偿博实股份因我校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承诺函出具后,本公司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将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承诺赔偿股份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 | 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将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曾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承诺赔偿股份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自2011年1月1日起,不再与志伟物流发生除劳务派遣以外的交易。 | 2010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 | 针对部分员工的部分险种和公积金在原单位缴纳的问题,发行人将尽快与相关员工沟通并对上述问题予以规范;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全额承担发行人如被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所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 2012年01月1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陈博、初铭志、于传福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15%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566.14 | 至 | 12,942.42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254.2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营业务变化 |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