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4-21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军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57,401,329.14 | 1,401,793,341.22 | 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0,924,622.73 | 132,861,926.19 | 2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4,680,201.87 | 133,055,946.95 | 1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8,372,627.86 | 348,771,379.73 | -54.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 | 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 | 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 | 1.68% | 0.2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674,032,530.44 | 9,714,473,359.00 | -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241,413,934.17 | 8,080,489,311.44 | 1.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1,610.16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04,429.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975,929.78 | 公司本期向授信加盟商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6,017.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83,328.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81,640.30 | |
合计 | 6,244,420.8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7,94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69% | 420,000,000 | |||
浙江森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6% | 60,000,000 | |||
邱光和 | 境内自然人 | 7.16% | 48,000,000 | 36,000,000 | ||
邱坚强 | 境内自然人 | 4.78% | 32,010,638 | 24,007,978 | ||
邱艳芳 | 境内自然人 | 2.69% | 18,000,000 | |||
周平凡 | 境内自然人 | 2.69% | 18,000,000 | 13,500,000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4% | 4,291,870 | |||
戴智约 | 境内自然人 | 0.6% | 3,989,362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0.57% | 3,842,770 | |||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 | 2,016,401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0,000 |
浙江森马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0 |
邱艳芳 | 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0 |
邱光和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0 |
邱坚强 | 8,002,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2,660 |
周平凡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91,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91,870 |
戴智约 | 3,989,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9,362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3,842,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2,770 |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 2,016,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6,40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光和、周平凡、邱艳芳、邱坚强和戴智约共同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森马集团100%股权。其中,邱光和与邱坚强为父子关系,邱光和与邱艳芳为父女关系,周平凡与邱艳芳为夫妻关系,邱坚强与戴智约为夫妻关系。2、本公司控股股东森马集团持有森马投资40.17%股权,本公司部分员工及实际控制人邱光和的兄弟邱光平共持有森马投资59.83%的股权。3、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公司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森马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光和、邱坚强、周平凡、邱艳芳、戴智约的《关于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上述股东自愿将其持有的于2014年3月12日限售期满的本公司股份延长限售期至2015年3月11日。目前,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追加限售的相关登记手续。详见2014年4月1日及2014年4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延长股份限售期承诺的公告》和《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份追加限售登记的公告》。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或本期金额)(单位:元 ) | 年初余额 (或上期金额)(单位:元)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其他应收款 | 164,039,098.42 | 99,616,664.36 | 64.67% | 主要系支付供应商采购保证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380.00%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6,517,674.01 | 39,599,338.84 | -33.04% | 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摊入当期费用所致 |
应付票据 | 77,482,309.65 | 376,313,075.99 | -79.41% | 主要系公司按期支付了前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预收款项 | 103,493,057.70 | 53,126,810.07 | 94.80% | 主要系预收加盟商夏装货款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32,232,302.74 | -20,390,802.98 | 58.07% | 主要系公司有效利用资金增加利息收入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604,246.22 | 134,924,795.75 | 35.36% | 主要系支付供应商采购保证金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53,461.53 | 58,774,978.05 | -84.09% | 主要系本期支付商铺购买款减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0,000,000.00 | - | 主要系本期未投资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00.00 | - | - |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邱光和、周平凡、邱坚强;2、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森马投资的股东。 | 1、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光和、周平凡、邱坚强承诺:(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森马投资的股东承诺:(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森马投资的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公司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森马投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及在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森马投资股权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森马投资股权总数的50%;本人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2011年03月11日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前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8,416.3 | 至 | 36,941.19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8,416.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儿童业务的发展促进了销售增长; 2、实施流程改善、精细化管理、零售渠道优化等各项措施使期间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 |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