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林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珊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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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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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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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持有的北流电厂100%的股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1月9日披露的2014-02号公告)。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承诺,如果北流电厂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期间内,年净利润低于了其对应的预测年净利润,阳光凯迪承诺对年净利润不足部分采用现金方式补偿。截至报告期末,北流电厂盈利达到预测值,故未触发履行承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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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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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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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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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1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20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708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徐利哲、张自军。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3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比较报表的专项说明》
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609,614,508.27 | 595,495,675.66 | 595,495,675.66 | 2.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292,513.42 | 28,549,047.13 | 28,549,047.13 | 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495,281.44 | 27,775,786.58 | 27,775,786.58 | 6.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4,363,906.62 | -86,143,724.68 | -68,827,278.48 | 280.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03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03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 | 1.18% | 1.18% | -0.0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2,326,566,598.57 | 11,372,891,997.91 | 11,956,152,087.13 | 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530,739,193.17 | 2,462,146,395.16 | 2,505,488,035.45 | 1.01%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3,990.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3,205.4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016.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00.00 | |
合计 | -202,768.02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9,86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8.58% | 268,758,667 | ||||
融德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1% | 46,208,000 | ||||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6% | 15,629,000 | 冻结 | 7,894,500 | ||
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12% | 10,486,822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0.9% | 8,495,967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 0.87% | 8,189,942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0.84% | 7,858,988 | ||||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72% | 6,740,883 | ||||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71% | 6,663,444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6% | 5,611,65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68,758,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758,667 | |||
融德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2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08,000 | |||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62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9,000 | |||
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0,486,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86,822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8,495,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8,495,967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 8,189,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8,189,942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7,85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7,858,988 | |||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40,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40,883 | |||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63,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6,663,444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11,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1,65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凯迪电力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持有的北流电厂100%的股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1月9日披露的2014-02号公告)。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承诺,如果北流电厂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期间内,年净利润低于了其对应的预测年净利润,阳光凯迪承诺对年净利润不足部分采用现金方式补偿。 | 2014年01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阳光凯迪 | 阳光凯迪在《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刊登,公告编号2009-32,内容为公司首次向阳光凯迪购买9家生物质电厂)中做出的承诺:"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凯迪控股承诺:1、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除了已经设立的从事生物质直燃式发电的102个项目公司外(已扣除2009年11月18日转让给凯迪电力的九个项目公司),不再进行生物质直燃式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2、在适当的时机,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将已经设立的从事生物质直燃式发电的102个项目公司(已扣除2009年11月18日转让给凯迪电力的九个项目公司)转让给凯迪电力。" | 2009年11月18日 | 2009 年11 月18 日后的时间 | 截止报告期末,阳光凯迪共向上市公司注入生物质电厂24家,阳光凯迪下属并网电厂15家(不含回购的5家电厂),在建电厂26家,没有违反相关承诺。 |
阳光凯迪 | 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持有的北流电厂100%的股权(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1月9日披露的2014-02号公告)。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承诺,如果北流电厂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期间内,年净利润低于了其对应的预测年净利润,阳光凯迪承诺对年净利润不足部分采用现金方式补偿。 | 2014年01月09日 | 2013年12月至2016年期间 | 截至报告期末,北流电厂盈利达到预测值,故未触发履行承诺条件。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1月15日 | 凯迪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南方基金 | 生物质电厂燃料收购情况;在建订餐进度。 |
2014年02月12日 | 凯迪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江基金 | 公司在燃料收购模式上创新;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未来的发展潜力。 |
2014年02月19日 | 凯迪大厦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 | 参观考察了霍山电厂。 |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